Ⅰ 泰國前國王葬禮規定有哪些
日前,泰國政府宣布,已故普密蓬國王葬禮將於2017年10月25日至29日舉行。
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提醒近期來泰遊客關注泰國政府有關公告,提前做好旅行安排:
一、在公共場合,尤其是大王宮附近及舉行哀悼活動的各場所,務必注意衣著和言行舉止,遵守葬禮期間泰方相關規定和習俗禮儀。
泰國政府將10月26日定為皇家遺體火化紀念日,內閣同時宣布當天為公共假期,以便民眾最後一次向前國王致敬。
由於曼谷大皇宮及玉佛寺將作為皇家遺體火化儀式場所,所以在2017年10月1-29日期間關閉。在為期5天的皇家遺體火化儀式期間,泰國全境其他旅遊景點將照常開放,所有交通、銀行、購物中心、醫院及其它公共服務將照常運作。
Ⅱ 不同國家對死者的習俗
各地習俗
對死者的處理方式。主要包括安葬、殯儀、舉哀等。除近現代才出現的非宗教性葬禮外,各種喪葬儀規均與宗教觀念有關。從原始社會的舊石器時代起,人類便產生了靈魂觀念。原始人認為,人死靈魂不死,仍能幹預活人的人事、禍福。受這種靈魂不滅觀念的制約及各國各民族文化傳統、宗教信仰的差異,產生了形形色色的葬禮風俗:有的葬禮盛大隆重;有的簡易樸素;有的充滿了宗教色彩;有的科學而又衛生。地理、宗教及社會結構均影響葬禮形式,階級身分更是決定性因素。以西藏為例,葬禮按身分區分為4種∶賤民水葬,中等身分土葬或天葬,貴族始可火葬。 在葬式上,世界各民族中有土葬、火葬、水葬、厚葬、天葬、洞葬、樹葬、懸棺葬、壁櫥葬、食葬等多種形式。
全世界國君或宗教領袖之葬禮均極隆重,除耗費物力財力外,更可能陪葬大批生命。直至近年為止,非洲迦納之阿善提族(Ashanti),當其君主死亡後,族人對外保密,且每隔若干時日須殺死一仆從,令其至冥界侍候已死君主;又為免君主寂寞,還要陪葬整批盛妝的嬪妃。忌日周年,該君主棺柩送入陵寢,所有生前的左右侍人,包括後妃、僕役、廚師均須執紼送殯,與之同葬。現代化國家當然不致考慮如死後服侍之禮俗,但一般葬禮仍極為隆重;鮮有的例外為1970年法國前總統戴高樂之葬禮,依其遺志極度簡化,僅由鄉村木匠制一白木棺,由家屬及少數老友、近鄰送葬。
在信奉基督教的國家和一些民族中,死者臨終前要請牧師做最後的懺悔和禱告。送葬時,親屬們身著黑色喪服,跟隨在牧師身後,在挖好的墓穴前,牧師念誦經文,超度亡靈,然後由親屬將白色、紫色的花束扔在墓棺之上,最後以土掩埋。印度人死後,一般都實行火葬。一個虔誠的印度教徒總希望自己的遺體能焚化在聖河——恆河的岸邊。他們認為在恆河岸邊舉行葬禮,死者的靈魂才能升入天堂。送葬人直接將遺體擱在河邊的柴堆上,由死者的主要親屬點燃。印度的托達人,則要前後進行兩次火化才能完成葬禮。阿拉伯人死後一般先將埋體(亡人)抬到清真寺,洗埋體之後,穿上克番(裹上寫有經文的白布),然後放入埋體匣子。送葬時,由親友們抬著埋體匣子送往墓地。到達墓地後,先向墓穴的四周遍撒驅蟲香料,隨後在誦經聲中將埋體入葬。在非洲,葬禮儀式常伴隨著幾天幾夜的狂歌勁舞,人們集合在死者靈柩前或墓穴周圍,聞鼓起舞,不停地向死者歌唱或哭訴,同時殺雞宰羊,念咒誦經,大宴眾人,以此來哀悼、紀念、評價亡人,寄託哀思。
中國的葬禮一般是召開規模大小不等的追悼會。追悼會的主要程序有向遺體或遺像致哀、有關人員致悼詞、奏哀樂、向死者家屬表示慰問等。由於各國的社會制度、宗教信仰及文化習俗存在差異,治喪活動的內容也有許多不同,此外民間流行與政府提倡的治喪活動也有許多區別。元首逝世舉行的治喪活動較為隆重,其程序一般包括:發布訃告、宣布致哀期、全國停止各種娛樂活動、下半旗致哀、向遺體告別或瞻仰遺容、接受各界人士的弔唁、舉行追悼大會(葬禮)。追悼儀式後,由黨政軍領導人或治喪委員會負責人及死者家屬護送遺體前往火葬場火葬(或將骨灰送至安放處)。重要的黨政軍負責人或開國元勛逝世後,治喪程序與元首大致相同,但規模略小、規格略低。一般人逝世,悼念儀式較為簡單,只有向遺體告別和追悼會兩項。中國政府提倡簡葬,許多生前擔任黨政軍要職的,死後也只舉行簡單的遺體告別儀式,不開追悼會,儀式過後即行火葬。
[編輯本段]世界十大獨特葬禮
土葬
葬式之一。又稱埋葬 。流行於世界各地。 約產生於舊石器時代中期。在西歐,莫斯特期墓葬是所知最早的土葬。原始公社時期,各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各家庭亦有固定的墓葬場。土葬墓一般葬一個遺體,但也有數人或氏族合葬的。 土葬為葬禮中最普遍採用者。愛斯基摩人居於冰天雪地無法土葬,每築一小型圓頂雪舍安葬死者。美索不達米亞古城烏爾有一王陵,王者位於陵之最深處一室,其旁有若干最親密侍從,室外則環繞僕役、大臣、女伶、御者、車馬以及其他人物。希臘邁錫尼(Mycenae)曾發現青銅時期的英雄萬人冢。近年在秘魯發現之巴卡拉(Paraca)墓,斲鑿至地下5公尺(18呎),竟集體埋葬400人及其生前器物。但按一般習俗,死者是個別埋葬。古希伯來人利用天然洞窟鑿石為坑以埋葬死者,最初視為聖地,但後來則視為不潔之地加以迴避,並用石灰塗成白色俾便辨認而免誤入,此即隱喻「白色墳墓」之語源。但此類洞窟墓地極多民族仍視為聖地並予朝拜,如西印度及斯里蘭卡數以千計之岩窟廟即是。 死者一般作卧姿,面對方位每與宗教有關,如穆斯林死者必令右側朝著聖地麥加;佛教徒頭部北指;古埃及人面西,當即是通往西方極樂世界之謂。非洲達加里族(Dagari)男女有別,據某學者謂∶男屍面東,意指日出而作——狩獵耕種;女屍面西,意指日落應炊晚膳。巴比倫及蘇美人卧姿僅限高階層身分,賤役只能作屈身姿,像是在待命侍候。美洲印第安人死者土葬時踡伏作胎兒狀,似有返本歸源之意。若干民族采立葬,尤以戰士為然。1970年維也納有所謂「立葬愛好者俱樂部」,會員死後置入塑膠筒,掘地為洞直立埋葬。
火葬
傳統葬式。以火焚屍,將骨灰貯於盒內的殯葬方式。始於歐洲新石器時代。中國最早流行火葬的是春秋戰國時的氐羌人,其後藏、彝、拉祜、納西、普米、怒、哈尼、傣等族在歷史上也行火葬。部分地區仍保持此種習俗。藏族只有活佛、上層喇嘛和貴族行火葬。
水葬
水葬是世界上比較古老的葬法。水葬在世界上大體有三種不同的方式:1.漂屍式即將死屍置於專門製作的死亡船上,放入江河湖海,任其自然漂流。2.投河式即將死屍背到河邊肢解後,投入河中。3.撒灰式。即將火化後的骨灰撒入江河湖海。許多文化均有水與不死相關聯之神話,因此領袖人物及英雄乃多行水葬,置於精緻葬儀船中隨波漂流。英格蘭沙福克(Suffolk)郡距河1公里(0.5哩)處所掘出之水葬儀船遺跡最為著名,該船長26公尺(85呎),船夫38名。挪威奧斯堡(Oseberg)亦掘得維京船,內有2名婦女,這個例子說明婦女也有享受這種待遇的。但水葬並非皆附船隻,索羅門群島死者僅置於竹筏上漂出供鯊魚吞噬;也有地方將屍體包裹後加石塊令其沉至水底。在西藏,貧民、乞丐、麻瘋病人、嬰兒屍體常投入水中。更有若乾地區在屍體入水前先予肢解。西方習俗中海難遇害者行海葬,近年火葬後骨灰撒入水中之風氣漸廣,以美國西岸及若干亞洲國家為尚。印度死者則停置1年後投入恆河聖水。
天葬
就是將死者的屍體喂鷲鷹。鷲鷹食後飛上天空,藏族則認為死者順利升天。天葬在天葬場舉行,各地有固定地點。人死後,停屍數日,請喇嘛念經擇日送葬。天葬師隨即將屍體衣服剝去,按一定程序肢解屍體,肉骨剝離。最後用哨聲呼來鷲,按骨、肉順序別餵食。 將屍體棄至曠野供野獸撕噬,為極多民族所採行,認為既方便又有益於死者靈魂。祆教徒多行天葬,因其視屍體為不潔。孟買之帕西人(Parsi)有所謂「靜默之塔」,塔圓而高,死者被抬至塔頂,由侍者排列於環繞深坑之石台上;屍體經禿鷹撕噬數小時後僅剩骨架,侍者乃將之一一推入深坑。蒙古游牧民族視死於曠野為高貴之死,臨終者尚未斷氣即被棄於野,供野獸吞噬;童屍或嬰屍則裝袋置於十字路口,首先路過者有責任將袋口解開,俾靈魂獲得解放、轉世。印度那加族(Naga)、澳洲中部土人及若干北美印第安人如蘇族,將屍體盛妝放入鹿皮或水牛皮袋縫合,置於樹上或平台上,距地2.5公尺(8呎)高,1年後再予埋葬。
洞葬
甲定洞葬位於甲定村栗木山的半山腰上,上下有兩個洞口,棺柩擺放在為繁樹濃陰所掩的上洞,洞口豁敞,高十餘米,寬亦有十餘米,縱深約有三四十米,目測可看見上百具棺柩置於「井」字形木架之上,列成五排,棺柩或頭朝外,或頭朝里,其中似乎有其規則。
樹葬
樹葬是指把骨灰深埋在一棵指定的大樹下,或者把骨灰撒在土壤里。樹葬沒有墓穴,沒有或者使用可降解的特製骨灰壇。它只作標記,如:僅在樹下放一塊石頭,石頭上釘一塊銅板,寫上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即可。樹葬是當今世界最先進的殯葬理念和行為之一。
懸棺葬
中國古代葬式的一種。即人死後,親屬殮遺體入棺,將木棺懸置於插入懸崖絕壁的木樁上,或置於崖洞中、崖縫內,或半懸於崖外。往往陡峭高危,下臨深溪,無從攀登。其俗流行於南方少數民族地區,懸置越高,表示對死者越是尊敬。
沙葬
新疆沙漠最為盛行。將死者用麻袋裝好,投入流沙中,使其慢慢陷進沙子里。由於氣候關系,許多屍體進入沙子裡面就立即脫水,使得屍體不會腐爛,可以天然保存幾百年甚至上千年。
風葬
風葬亦稱「露天葬」。包括樹葬、崖葬、洞察洞窟葬、懸棺葬等。一般將死者遺體裸露於樹木或曠野之中,或置於岩石下、山崖間、洞窟或樹洞內;有的將屍體放入棺柩,再擱置在用茅草和木板製成的停棺棚或小茅屋中。有的民族對所崇拜的圖騰物實行風葬。
二次葬
許多原始文化認為死者自人世通往冥府,中間須歷經若干過程,因此死後未腐爛仍待若生人,須供飲食,留置家中,由家屬陪侍。印尼人對腐屍流出之血水仔細處理,有時還以食米吸收血水;爪哇巴里島人認為死者要經過42天才會完全離家;羅馬尼亞人葬後須定期掘出骨頭(兒童3年、青年5年、老人7年),以酒及水清洗後置入亞麻布袋內,送到教堂作第二次埋葬,至此喪家始能恢復一般社交往來。北美休倫族人(印第安人之一種)的二次埋葬系採集體方式,每10∼12年舉辦一次靈魂節,屆時死者屍骸均移至社區墓地集中埋葬。若干南美及歐洲國家因土地不多,亦在埋葬3∼5年後將骨骸掘出,置於壁龕或骨壇里,或移至公有墓地集中安葬。
木乃伊
即「人工干屍」。此詞譯自英語mummy,源自波斯語mumiai,意為「蠟」。世界許多地區都有用防腐香料或用香油(或葯料)塗屍防腐的方法,而以古埃及的木乃伊為最著名。屍體經過風干,從而使屍體不會腐爛,可存放數千年之久
20世紀之西方葬禮業已相當標准化,遺體置於簡單裝飾之有襯里柩內,經頌揚式及告別式後,埋入2公尺(6呎)深之土坑內,再以泥土覆蓋。19世紀以來,葬禮多已不在教堂側院舉行,而改在墓地舉行。
[編輯本段]宗教葬禮
基督教
基督教葬禮由牧師或神父主持,在墓穴周圍舉行禱告願死者安息升入天堂。有時候前半部分在教堂舉行。天主教還為死者舉行追思彌撒等。基督教和西方傳統葬禮的主要色調為黑色。
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認為應盡快舉行簡單的土葬,有「亡人奔土如奔金」之說。一般在死亡三天內舉行。由死者親人或其他穆斯林用水清洗屍體後以白布包裹。為死者行站禮祈禱。之後運往墓地土葬,屍體面朝聖地麥加天房(克爾白)方向,無棺材或陪葬品。整個葬禮過程中要求參與者節哀沉默。
佛教
佛教葬禮一般為火葬,有僧人唱誦經文,作法會超度死者。
[編輯本段]中國傳統葬禮
中國傳統葬禮的主色調為白色和黃色,故亦有白事之稱,與紅事(喜事)相對。隨死者的信仰和經濟情況,整個過程中經常伴有有關的佛教、道教或風水儀式。
其主要過程有:
小殮:為屍體凈身整容,穿上壽衣。這個步驟要盡早,甚至有時在斷氣之前就進行。因為過幾個小時,由於肌肉細胞死亡,會出現稱為屍僵的四肢僵硬現象,影響穿壽衣。壽衣不能用皮質,因傳統認為這樣死者會轉世成動物。
報喪:正式通知遠近各處的親友死亡時間、情況和葬禮安排。經常有嚴格的形勢和順序規定。
奔喪:親友攜帶禮品、禮金、輓聯、花圈等從外地來參加葬禮。
停靈:又稱暫厝,將屍體在靈堂停放若干天,等待前來奔喪的親友;同時有助於確定死亡而不是昏迷假死。靈堂可為家中房間、臨時搭制的靈棚、或殯儀館的專用房間。靈堂內設悼念條幅、死者遺像、供奉死者的食品(供品)、香、蠟燭、紙錢等。另外,在暫時不能正式安葬死者的情況下,將棺材寄放在寺廟等地,等待未來下葬,也可稱作停靈。
守靈:停靈期間,已在場的親友,特別是死者的晚輩在靈堂輪流守護死者,接受奔喪者的弔唁。在整個葬禮期間,死者親近的晚輩(稱為孝子/孝女)穿不縫邊的白色粗麻布衣服或褂子,腰系草繩或麻繩,腳穿草鞋,稱為孝服。
大殮:當著家屬的面,將死者移入鋪有褥子的棺材,蓋上被子,釘上釘子封棺。富裕的人家可能用內棺和放置隨葬品的外棺兩層。
出殯和下葬:把棺材送到墓地埋葬。出殯開始的標志是孝子將一個瓦盆摔碎,稱為「摔盆兒」。由孝子執「引魂幡」帶隊,有樂隊吹打,沿途散發紙錢到墓地。下葬儀式有風水師協助。
燒七:下葬後,親友每七天去墓地看望並燒紙錢,一共去七次共四十九天。還有類似的叫魂、燒紙錢等活動,稱為「做七」。第四十九天的儀式稱為「斷七」,為正式葬禮部分的結束。
守孝:按儒教的傳統,孝子應該守護在父母墓的周圍三年,期間避免娛樂、飲酒食肉、夫妻同房等。
牌位:家人用香燭祭品供奉寫有死者名字的牌位。
囿年:就是死者一周年。
三年:就是死者第二個周年。三年後,就可以給故者掃墓了。
掃墓:親友於清明節及冬至、春節期間修理、打掃墓地。
Ⅲ 柬埔寨、緬甸、泰國的出殯習俗是什麼
在柬埔寨,出殯時,靈柩要放在由四名火葬工推著的手推靈車上,四位僧侶要走在靈車的四角,手持靈幡的居士緊跟其後。身穿白孝服的死者親屬應手持香燭、花和扇,悲痛地低著頭,跟隨靈車緩緩向前移動。孝子不僅身著孝服,還要頭拴茅草,茅草要與靈柩相連。
在緬甸,出殯下葬日期要視死者的死因而定。出殯時,要敲銅磐或鳴槍,放爆竹。於是,前來送葬的人便紛紛乘送葬的車。送葬的車隊往往很長。走在最前面的是敲銅磐的人乘的車,接著是供品、僧侶和樂隊車,然後是靈車,靈車後面是死者家屬及鄰居們乘的車,最後是親朋好友的車。送葬時,一邊行進,一邊放哀樂,僧侶誦經。
在泰國,出殯時有許多禁忌:(1)不得抬屍穿越屋門,必須破牆而出。不過,這一習俗現在有所改變。(2)抬棺出殯時,必須棺頭在前,要由和尚手持靈線在前引路。(3)出殯途中,不得停棺休息,不得穿越田地和果園。(4)抬棺不得直走,必須走蛇形路。(5)抬棺的杠子用畢必須折斷或砍斷,切忌再用。
Ⅳ 葬禮的風俗
儀式
1.停屍儀式:他被移到正屋明間的靈床上,在親屬們的守護下度過生命中最後的時刻,這叫做"挺喪"。
2.報喪儀式:報喪可以說是人死後的第一種儀式了,它用發信號的方式把有人逝世的消息告訴親友和村人。
3.招魂、送魂儀式:客死在他鄉的魂魄,找不到歸途.除非他的家人替他"招魂",使他聽到那企望著他的聲音,他才能夠循著聲音歸來。
4.做『七』儀式:人們認為,人死後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
5.弔唁儀式:一般弔唁者都攜帶贈送死者的衣被,並在上面用別針掛上用毛筆書寫的"某某致"字樣的紙條
6.入斂儀式:入殮有"大斂"和"小斂"之分。小斂是指為死者穿衣服,"大殮"是指收屍人棺,漢族民間俗稱為"歸大屋"。
7.喪服儀式:在喪禮中,晚輩給長輩穿孝主要是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這本來是出自周禮,是儒家的禮制,後來,又被人們引申成為亡人"免罪"。
8.出喪擇日儀式:按照迷信的說法,人在剛日死,應選在柔日下葬;柔日死,應選在剛日下葬,剛日、柔日要配合好才行
9.哭喪儀式:哭喪是中國喪葬禮俗的一大特色。哭喪儀式貫穿在喪儀的始終,大的場面多達數次。而出殯時的哭喪儀式是最受重視的,所以有些地方有請人幫哭的習俗。
10.下葬儀式:這是死者停留在世間的最後時刻了,一般都非常鄭重其事。
習俗
圓墳、燒七、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解析
1:自古中國喪葬習俗有:出殯日起三天原墳的習俗,即: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上樑、擺供品、上香、踩院子、燒紙等程式。(骨灰盒在殯儀館存放的,只擺供品、上香、燒紙)。
2: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燒一次紙,燒七次,過七殿,共七七,四十九天,此為燒七(也叫:做七或犯七)。今天的人們往往將做七改變為四次,即:一七(被三天原墳所代替)、三七、五七、七七、(現在只燒單數,燒大七)。按喪事習俗,燒一七、七七、以死者兒子為主,稱做:有頭,有尾;三七、以死者兒媳為主;五七、以死者女兒為主。(燒五盆紙花)。按喪事習俗,燒七(做七)。
還有特別需要一說的是犯七。何謂犯七?就是從亡故之日以農歷推算,若逢七之日與初七、十七、二十七這些日子重合,就叫犯七,比如三七與這些日子相合,就是犯了三七。有道是:「亡人不犯七,活人沒飯吃」,意思是說,犯七有利於活人,但亡人卻會因此而受罪遭難,所以,遇此情況,活人需要為亡人消災救難,也就是需要上墳為亡人淋七。以山西為例,其具體的做法是:用麻紙剪紙人,其數目是比亡人之壽多三個,扎於谷桿上,還要剪一把傘,一架梯子,一座橋。把這些紙人圍成一圈,扎到墳頭,中間放傘、梯和橋,然後用水澆放有核桃和棗的漏瓢以淋紙人,並虔誠地念種種提醒亡人的話語,如躲雨了,過橋了,打雷了等等。
從死者咽氣之日算起,每7天為一「七」,「七七」之內,孝子不理發,不修面,稱為「囚七」。每「七」均需上墳為死者燒紙錢,尤以「三七」、「五七」、「七七」最重要。七個「七」中如有一個以上的「七」與農歷日期中的「七」相吻合,稱為「犯七」,如果沒有「犯七」,孝子則要在「復山」前討足一百戶人家施捨的米,用來在「復山」那天招待前來致祭的親朋。
3: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的意義:人死到陰曹地府後,共有十位王官(陰府之檢察官)和四位審判官,其職是:將亡者提詢,以生前所作所為,善善、惡惡、加以偵訊,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過前七殿:第一殿秦廣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殿閻羅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兒女燒七,希望父母在陰間能安然舒適,過王順利。做七拜明王,查其生前|「善悪」的行跡,四十九天後移送陰曹法院經四審,每十日為一旬,調審一次:一審,(頭旬,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審,(二旬,第六十九天)李氏判官;三審,(三旬,第七十九天)韓氏判官;四審,(四旬,八十九天)楊氏判官;再過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燒百天(叫做短百天,長周年),再拜,第八殿平政明王、燒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燒三周年拜,轉輪明王後、決定如何投生,轉入來世。
Ⅳ 中國葬禮風俗
喪葬
漢族喪葬舊的傳統是講究重殮厚葬,並且夾雜著許多迷信的習俗。漢族自古盛行棺木土葬,葬禮隆重,分殮、殯、葬三個階段進行。
殮,就是給屍體穿衣下棺。人初死入殮前要給死者招魂、沐浴。殮分小殮和大殮兩步。小殮是給屍體裹衣衾,一般用布帛,富庶人家用絲綢,有的皇族用玉衣。大殮是把屍體裝進棺材。棺材稱「壽材」,男棺刻有「壽」字,女棺刻有「福」字,有的則刻以「福祿壽」三字的合寫體。小殮時還要把米放在死者口中,富庶人家含璧、珠等,皇族含玉,近代則含一銀元,均稱之為「飯含」。大殮時往往隨殮一些物品,一般人有衣、被及日常用品等物,富庶人家及皇族隨葬物品繁多且貴重。
殯,就是入殮後停柩於殯宮,殯期長短不一,少則3日,多則30天,主要由奔喪者而定。古代多停棺3個月而葬,至多達7個月。漢族傳統習俗,父母死亡,兒女必奔喪,否則為不孝。而親朋好友將來哀悼祭奠死者,稱之為「吊喪」或「弔唁」。奔喪者均要喪服。古代漢族喪服分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織麻五種,稱為「五服」,用粗、細不同的麻布製成,按親疏關系不同而穿不同的喪服,稱為「披麻戴孝」。近代多用白布做喪服。現代城市一般興胸佩白花,臂戴黑紗。
葬,就是掩埋死者遺體,即棺木入土。舊俗入葬前往往要看風水、擇墳地,謂「擇吉地」。送葬又叫出殯。送葬時,古代漢族一般是「孝子」在前執紼,挽柩者唱輓歌。輓歌到近、現代演變為哀樂。親朋好友寫輓詞或輓聯送葬,到近、現代又演變成送花圈,花圈上寫輓聯。
古有以人殉葬的習俗(主要是近親、近臣和近侍,至清朝人殉仍有遺存),後逐漸以陶俑代之,到近代則以紙扎人像伴葬。
葬禮以後,有做七、斷七、百日、周年等追悼儀式,並將牌位送歸祠堂,這已從葬禮時對人的儀禮轉為對「鬼靈」、「祖靈」的儀禮。
另外,漢族還有「歸葬」的習俗,就是將死於他鄉的遺體歸葬原籍。
喪事期間,死者親屬要穿孝服,在靈堂守靈。中國古代禮制,把孝服按與死者血緣關系的親疏分為五等,在現代漢語里還有「五服」這個詞,表示血緣關系的遠近。孝服用白布做成,這與西方民族穿白衣做禮服的習俗大不相同。清朝時有一英國人第一次到中國來,遇到出殯的隊伍人人穿白色衣服,而神情卻痛苦悲哀,覺得十分奇怪。在古代,出殯時有人唱輓歌,晉代大詩人陶淵明生前就為自己寫過《輓歌詩》三首。後世的輓聯、挽幛就是從古代的輓歌演變而來的。
喪葬儀式規模大小與死者的地位身份密切相關,在封建社會對不同地位身份的人喪儀都有嚴格的規定。王公貴族、富豪之家常以規模宏大的喪儀來炫耀自己的權勢。《紅樓夢》里寫寧國府死了秦可卿,所用棺材價值數千兩銀子,由二、三百名和尚道士念經,出殯時的隊伍「浩浩盪盪,壓地銀山一般」。而窮苦百姓連起碼的溫飽尚且達不到,自然也就談不上「重殮厚葬」了。有時甚至只能用一片席子包裹一下屍體,草草埋掉。
尊長死後,子孫要在家守二十七個月,其間停止交際和娛樂,做官的也必須離職回家守孝,以表示對尊親的哀悼,稱「守制」。
現在實行的是火葬.
Ⅵ 嚇人的習俗,泰國民眾活人躺進棺材,竟是為了迎「重生」驅厄運
迎接新年,新的開始,每個民族都有不同的方式。泰國民眾迎接新年的狂歡,和所有民族都不同,有點毛骨悚然。他們以特殊的方式迎接新年,在寺廟里躺進棺材,手拿鮮花,雙手合十,宣告自己舊的死亡,新的開始。
這位泰國女子表示,她從來沒有參加過這樣的儀式,感覺到很激動,之所以要睡在棺材裡,是因為自己還不想死,要給自己增加活的信心。現在感覺到活得好累,身體又有很多病,家庭生活又入不敷出。她願意躺進棺材,告別過去的一切,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在新的一年給自己帶來好運。雖然做法不同,但每個人的願望是一樣的,就是要告別過去的霉運,在新年到來的時候,獲得重生,有一個新的開始,有一個更好的結果。
Ⅶ 各國的葬禮風俗!
在印尼巴厘島,葬禮成為多彩的慶祝活動,死者的遺體在華麗的公牛雕像造型石棺內進行火化。
圖為伊朗的寂默塔(Tower of Silence)。曾有拜火教教徒(Zoroastrians)的遺體被裹在白色棉布中,然後留在這里的山頂環形建築內供禿鷲啄食的習俗,這種方式被認為能使人通過生物重返自然。
在香港,人們會給死者焚燒紙質祭品,包括紙衣服、紙錢、紙電視和紙手機等。過去人們認為,點燃以後,這些物品會被送往冥間供祖先享用。
圖為迦納一個奇特的棺木。在迦納,人們死後可以葬在任何造型的棺木內──從巨型可口可樂瓶、縮小版賓士車到龐大的魚或者雞。
圖為墨西哥集市上的糖果骷髏頭。在亡靈節(Day of the Dead)期間,祭壇上會高高堆起這些祭品以及食品、飲料和樹脂香薰,引導游盪的亡靈歸家。
圖為紐約大都會博物館內的一幅法尤姆木乃伊肖像。在埃及科普特時期,人們把死者的肖像畫在一塊木板上,然後把木板插入包裹木乃伊的亞麻布內。
Ⅷ 各個國家的葬禮習俗
當家裡死了人,首先是向親朋好友報喪,報喪要身背大米,將米灑在親戚朋友家的樓梯上,然後站在樓下,把死訊報告給親朋。如果到外寨報喪,按照古老的傳統,只能站在寨子外面,託人把死訊通報給寨里的親朋好友。
家裡人則把死者抬到竹樓的中間,將屍體依靠在木柱上,傣家稱棵木柱為「騷流乃」,並要求一次性坐靠穩,否則不吉利。然後用溫水沐浴更衣,隨後將死者平卧,雙手合於胸前,手下置臘條二對,用白布裹屍,把眼、鼻、嘴部位剪孔裸露,殮入棺中。擇日出殯,傣家人有許多忌諱,傣語說:「晚隴抱些宰,晚來抱些影」。「隴」與「來」分別為干支中的「辛」與「丙」。「晚隴抱些宰,晚來抱些影」,意思是「隴」日,死者是男的就不能出殯;「來」日,死者是女的也不能出殯。出殯那天,要把竹樓作一次徹底大掃除,把三腳架下作一次徹底清除,將死者生前用過的東西,集中化為灰燼,倒在江河裡,順水而流,和死者一起進入天國。另外,由一親屬男子,右手持一把長刀,左手拿一個白布袋,用刀把前來參加送葬親友手中的「曼苦」樹葉包著的飯粒挑進白布袋裡,一起送進墓地,讓死者不作餓死鬼,好好安息。如果死者是熱戀中的青年,要選擇他(她)們常去那進而玩耍的一棵樹,出殯時,將屍體在樹幹上撞擊數下(一般是雙數),並禱告說:「這就是您心愛的人了,帶上他(她)一起去嗎。」據說,不這樣做,死者的靈魂就會回來找他(她)心愛的人。使其鬧病。
如果是孕婦病故,就要對孕婦進行剖腹,將嬰兒取出,把婦女和嬰兒分葬兩地。這是因為成人和小孩是要分葬的。有些地方,出殯時,還要舉行斷絕夫妻關系儀式。不論年齡多大,其中一方去世,都要舉行儀式,其儀式是:用一縷白線(或用一臘條,從中折斷),系在棺木上或屍體上,生者握住另一端,由村長或一長者,將其線割斷,即表示斷絕夫妻關系。可以另娶和另嫁,不受婚約。
送葬返回,重新安放鐵三腳架,重新燃起火光,請僧侶誦「芒嗄拉」經文,送家神家鬼,然後方告葬禮結束,開始新的生活。
壯族二次葬習俗
人死後,第一次葬是將遺體安放在木製的棺材裡,「躺」著埋在土裡,堆成長形墳,叫「長墓」,也叫「新墓」,表示人還「睡」著,並沒有「死」;也表示人的靈魂還沒有到「陰府」,還是「新鬼」,沒有投胎轉世,所以在家堂上另給他設靈位,祭祖時他是沒有份的,所以另在他的靈位設祭。第二次葬是第一次葬三年之後,也就是腐屍「化凈」之後,將「凈骨」撿出,安放在陶罐(壯話叫做「金罐」,也叫「金鍾」)中,選取「墳山寶地」重葬,堆成圓形墳,叫「圓墓」,也叫「祖墓」。顧名思義,「祖墓」的死者是應該有後代的(含旁系親屬),故年輕人死後一般不作二次葬。解放前,按習俗不滿36歲的人(還有帶身孕死[壯語叫「濕身死」]的婦女)是不進行二次葬的。但在解放後,人們思想解放了,沒那麼迷信了,成年人(16歲以上)及「濕身死」婦女也行二次葬了。
一次葬的墓地,一般比較隨便,地頭田邊、茅山荒坡均可,並不講究「風水」,不過還是要請「地理師(風水先生)」來定「墳向」,定下葬時辰,除了葬禮十分看重之外,入葬卻非常從簡。但在舊社會,或追溯到民國以前,有個別「富貴」的人,為顯示自己的身份,一次葬非常隆重,墓地也建得異常堂皇,仿照帝皇的做法,不再做二次葬,民間稱之為「大葬」。不過,在民眾觀念中,對此種葬式大都嗤之以鼻,並不看重;甚至對一些荒蕪的「長墓」譏之為「無主」或「無後」,有時還以此來咒罵自己厭惡的人「以後死了埋長墓」,意為未成年即死(早死)。
二次葬的墓地則很講究「風水」,如果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墓地,寧可把「金壇」(撿骨後安放凈骨的陶罐)寄葬在臨時選定的地點,一般尋找向陽、乾爽的土坡劈崖,挖個可以容得「金壇」的拱門形的洞穴,「金壇」安放好之後,通常敞開著,過路的人可以看到,也有用草皮土塊封住的。對這種寄葬,清明掃墓也很簡單,砍去雜草,燒幾柱香即可。但寄葬時間不能太長,通常是一年,最多三年,當然也有因經濟問題或其他原因而長年寄葬的。
二次葬墓地的「風水」通常由「地理師」來尋找,或自己尋得後由「地理師」來確認。人們普遍認為,墓地的「風水」會給子孫後代帶來好運,否則就要倒運。稍懂「地理」的人都知道,墓地應該靠山臨水或枕山面水或背靠山峰、面臨平原,就像活人所住的村莊一樣。上林李姓巨族(據族譜記載,宗傳三十餘代,現今人口二十餘萬人)祖傳的族譜上有個故事,足以說明人們對墓地風水的看重。故事原文是:
傳說五百年前,有個風水先生,寄宿於吾太始祖諱景晟公的家居住,其人之名乃是江西黃勝東也。此人有博通古今之學,尤屬風水特長,終日遊山玩水,到處命山為名,所謂金雞展翅,丹鳳朝陽,白鶴飲水,九龍戲珠,每一山都因其形而得其名。……景晟公官任鳳化(今上林)知縣,娶妻黃氏。黃氏為人寬達,四海來客,視同一家。前述黃勝東先生游旅鳳化,客居景晟公家,黃氏待之如親兄弟,黃先生感動得世所罕見,因而有心送一風水寶地與她。送地之前,特再三試黃氏之心:一說,先生每天出遊,返家時將帶滿污泥的雙腳浸入水缸滌洗,黃氏不但不惱,反而慰問先生,並毫無怨言地清洗水缸,再充滿水,次次如此;二說,先生每逢雨天必出遊,並向黃氏取傘,返家時,黃氏總在門口等其歸來,在門口,先生就當黃氏之面,故意將雨傘在門框上碰破,黃氏非但不怪,還為先生頂風冒雨而贊賞有嘉,如此不知損壞了幾多雨傘;三說,有一次,先生要去邀約故人,因而借景晟公官衣一用,黃氏慷慨與之並多予銀兩,先生酒宴之後,將所剩豬肉以官衣包回,弄得官衣齷齪不堪,黃氏亦不怪之;……先生既受黃氏之招待,於是送給黃氏一墳地坐落於天堂山之嶺西燕雲徐村背,並稱,所謂天堂山三台落脈,土角流金螞蟻窩地也,此吉地有三種葬法:一曰九代狀元,二曰代代富足,三曰千子萬孫。景晟公願以九代狀元而葬,而黃氏則因景晟之前五代、代代獨子,因而阻止道:九代狀元雖貴但不長而衰,而千子萬孫世代綿長,蕃而不絕。先生滿口稱贊黃氏之見勝於須眉,正是福人葬福地,結果黃氏百年之後而葬之,先生親自主持葬事,後來應驗,於是留下千子萬孫《澄江巨族》之傳說……
二次葬,先是撿骨(也叫「撿金」),一般是一次葬三年後。所以定三年,一是等遺體腐化干凈,二是按「五服」應「斬哀三年」。撿骨也要選好時辰,「五服」內的直系親人都到場,先燒香祭拜,然後掘土、開棺,開棺時用蓬布或雨傘遮陽,見骨時親屬痛哭流涕,之後才圍成一圈,逐一將遺骨取出,揩凈,如果遺骨潮濕,還要用炭火烘乾。最後按從腳到頭的順序安放到「金壇」中,取「坐」著的姿勢,表示他自然從容地坐著,面對人間和他的子孫,祭拜時就像與後人親密無間地「見面」一樣,蓋好罐蓋。下葬又另選時辰,在墓地事先挖好一個容得「金壇」的圓筒形井穴,到時辰才將「金壇」放進去,「井穴」上嚴蓋一塊圓形石板,再堆土成墓。然後舉行隆重的祭拜儀式,二次葬禮儀結束。
二次葬後,一至三年之間,還要「探金」一至兩次。所謂「探金」,就是掘開墳土,打開石板,探看「金壇」里的遺骨好不好:乾爽的、金黃色的為好,泡水的、灰黑色的就不好。好的,就放心「定葬」了;不好的,要取出「金壇」寄葬,再找「風水地」重行二次葬;不好不壞的(遺骨雖不泡水但很潮濕、顏色灰白),可暫時復土留墳,第二年再「探金」一次,看看轉好或轉壞以決定該墓地的取捨。「探金」也由「地理師」定時辰和主持,前後均要祭拜,但儀式都較簡單。「定葬」後,此墓就是「祖墓」了,一般不再遷動了。
崖葬
在崖穴或崖壁上安葬人的遺體的一種葬俗。是風葬即露天葬的一種。崖葬習俗早在中國古代濮、 越、 巴、僚、漢等民族部分人中即已盛行。《臨海水土志》對崖葬已有記載。中國的崖葬主要分布在:福建,浙江,江西的仙霞、武夷山區,貴州,廣西山區、西江流域,湖南、貴州和四川接壤處的酉、辰、巫、武、沅等五溪流域,四川東南的長江及其支流沿岸,四川、雲南的烏蒙山區北麓至金沙江邊,台灣各島嶼。據碳14測定,福建武夷山崖葬船棺最早,距今3840±90年,約當於春秋、戰國時期。及至近代,部分壯族、 布依族、 苗族、瑤族、仡佬族,以及現在貴州西南部的部分苗族和台灣蘭嶼高山族雅美人都行崖葬。
崖葬大體可分為四種類型:①將葬具放置在天然崖穴中的稱崖洞葬;②將葬具放入山崖層理罅隙的稱崖墩葬;③將葬具放置在開鑿的山崖窟龕中的稱崖窟葬;④在懸崖上鑿孔釘木樁擱置葬具的稱懸棺葬。崖葬的葬制分一次葬和二次葬兩種。 葬具有多種: 葬屍多用木棺、石棺、陶棺和布袋;葬骨或骨灰多用小匣、小函和陶瓮。一些崖葬處還伴有崖畫、享堂或木偶。崖葬的葬所,有的僅置一、二葬具,有的置有數十葬具。同一處的若干葬具有的是同族或合寨擇期舉行儀式後同時葬入的,有的則是陸續葬入的,待葬滿一穴後再另擇它處。
越南、泰國、印度和緬甸交界處,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日本的琉球群島及美拉尼西亞群島和波利尼西亞群島一些地方,也有崖葬習俗。
納西族葬俗
1、 木幾。納西語,即"停屍"。在雲南麗江一帶人死後經過洗屍、換壽衣,然後停放在正躺物種中央的木板床上。頭朝外丶腳朝里丶蓋上被,中間房一面鏡子,臉上該一塊白布(或白紙),打開堂屋所有的門。死者頭前方一供桌,拜上一小碗夾生飯,上隔一熟雞蛋及一雙十字交叉的筷子,並擺上各種糕點及飯菜,點上長明燈(頭部腳步各一盞)孝子披麻帶孝,親友祭奠,都必須磕頭、哭喪。停放一天或兩天即如棺,在雲南中甸一帶,要把穿戴一新的屍體停放在住房大木床末端,而上神龕,上該有四段抹布拼成的單子,在壓以竹子。頭部防一供桌,擺上供品,點上油燈,村裡的人聞訊後都要前來添油、縣飯、一家一碗米飯,上訪兩片臘肉或兩個雞蛋。孝子在一旁守靈。叩頭、哭喪、東巴頌經。停放一天後入關。
2、 木聘。納西語"出殯"其儀式火葬於土葬地區各不相同。實行火葬的納西族支系摩梭地區,在火化的當天一早,邀請達巴和喇嘛念"安魂經"。念畢,在棺材上拴以數丈白布。隨著三生土炮響,正式出殯。這時,孝子背皮口袋,左手持燈,右手牽著白布走在前,哭聲、樂聲、火拴土炮聲響成一片,直往火葬場地。實行土葬的納西地區,出殯的當天一早,先派人去挖墓穴,並把為死者准備的碗、盤、筷子、木勺等,防盜區墓地途中的第一個插路口。出殯前,孝男孝女向靈柩扣拜告別,把祭桌換為長凳,其上放一乘著凈水的碗,東巴邊念送魂開路經邊用法刀把碗砍碎。在哀樂聲和哭聲中,由八人抬棺起來。從跪在院中的孝男孝女頭上越過。之後,東巴和吹鼓手奏樂開道,孝男孝女在大門外及第一個岔路口反向跪下兩次,讓靈柩從頭上越過,孝女及親友哭拜,返回,孝子則扛"混幡"因靈柩到墓地。
3、 木猜。即洗屍,是雲南永寧納西族摸索人的洗屍儀式。是在人斷氣後,請"達巴"占卜,確定用水的水源,從家族中選出一人,隨同達巴去取水,取水的人頭代銅盔,審批披甲,背負長刀,猶如古代的武士。取水時,左手端碗,朝河流逆回舀水。據說,這樣家裡人才會無病無災。不然回鄉流水一樣逝去。用柏枝燒熱水,搬入鼻煙、蒿技、酒等。由家中成年男子洗屍。洗屍用的水,男的九碗,女的七碗,而麗江納西族在城區附近,用的試土罐在水流方向舀水、舀前在河邊插幾柱香,並丟幾個潛在河裡。舀水回家時,一路上不許和任何人說話。
4、 曰每。即"指路雲南永寧納西族摩駿系在人死後"起屍裝館"由達巴念開路經。內容有氏族歷史,遷入永寧的經過,死者的生平以及向死者交待回族先方向地址路線。納西族人認為:人死後,其靈魂就要回到祖先的故地,於祖先生活在一起。開路時,拴上一隻雞,男性拴公雞,女性拴母雞,表示陪伴死者上路。雲南中吉在"指路"時,東巴一邊念開路凈,一邊步步往前移動,象徵未死者引路。而麗江的納西族,則在病人要斷氣時,以便讓其"含斂"一邊喃喃指路。
5、 回魂。時納西族舊時的喪俗。納西族人認為人死魂不死,人死後三天要回家來,固有讓死人還魂之俗三壩納西族,將死者火化後,當天晚飯後,死者家屬巴火燙打掃干凈。周圍薩上灰。夜裡不關堂屋門,讓死者的魂回來,這種迷信習俗,解放後多以改變。
6、 含殮。納西族語"紗撒吭"。納西族的習俗,在雲南麗江一帶,當病人快咽氣時,由兒子將紅紙包房入病人口中,並說你去的時候不要有什末牽掛,由三條路,上面世豺狼虎豹的路,不能走;下邊是雉雞的路,也不能走,中間是菩薩善人走的路,你就走這一條。"當病人死後,即將紅紙包取出,掛在脖子上,表示這是給死者上路的盤纏。
7、 洗馬。納西族的一種喪俗。這種喪俗時因地而已的。在火化前一天,人們要選擇一匹馬或幾匹馬配上華麗的轡頭鞍鞠,儀式死者乘騎。選好馬以後,在達巴主持下,選擇八名精壯小夥子,頭戴插有公雞尾的氈帽,身穿由龍圖形的長衫,要佩長刀,向死者磕頭祈禱"阿普阿因(爺爺奶奶),保佑我們,我們為你備馬征戰,凱旋而歸"祈禱畢,便出發"洗馬"。
隊前打一面三角小旗,其上繪有日月圖案。把馬牽到河流交匯處停下,達巴吟唱河或湖的起源,歌頌水神的仁慈,贊美駿馬。唱完,小夥子們依次用三碗水象徵性的把所牽的馬從頭到尾洗一遍。洗畢,將木碗打碎。達巴在念"馬洗干凈了,人也洗干凈了,這些馬奔跑入飛,虎狼燕子都不如他。為你准備了一切,你一定會順利返回家鄉"於是,牽馬人騎上馬,楊鞭驅馬急速回家,回途中,要安排"伏兵",跳搏鬥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