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古代女子受什麼酷刑是需要脫鞋的
古代有一種慣例,就是被告婦女必須光著腳過堂。未過堂之前,仇家就趁機慫恿無賴子弟把這婦女的鞋子脫掉,褲子褪下,有的人順手把鞋子拾去,滿街人隨意傳看。
今天的人們有所不知的是,中國小腳崇拜時期,女人的腳和鞋子是其最為私密器官和物件,光腳出庭,脫鞋傳看,是對女性最嚴重的羞辱。很少有女人在經過這樣光天化日的羞辱之後,還能苟活在人世,據說不少婦女不堪這樣的凌辱,當場碰壁而死。
『貳』 古代對女子的酷刑,刑具
懲治鞋
鞋子常常被結合頭手枷 (站立時枷住頭部和手腕的一種裝置)使用的 。只要靠腳趾支撐不住身體,鞋跟上的鋼針就會刺入腳跟。
19.邪教尖叉
邪教尖叉是一個酷刑裝置,一個兩頭帶尖叉的金屬棒,由一條皮帶固定在頸部,一頭插入下頦,另一頭直指胸骨。只有伸長頸部,才會減少痛苦,此刑具會造成巨大的痛苦。四個叉點位於下頦和胸骨之間的設計,會讓受刑人有足夠運動幅度讓他的嘴開口招供。
18.浸河
主要用於對婦女 ,將其浸河內、大桶或池塘內,多用於懲罰罵街婦女和巫婆,浸了一段時間後,給予招供的機會。如果她供述,就被打死。如果她不招供,她就再次被浸河。這一過程通常是反復直受刑者溺斃或放棄此種刑罰,讓自己被另一種方法處死(上吊,或燒死(很少用)) 。
17.木靴子
受刑者的腿被置於兩塊厚木板之間再用繩子束緊。拷問者在繩子間用錘子猛烈地向下打入楔子。每打入一次楔子,楔尖部位的脛骨就被粉碎。該刑罰至少要在腿的上下兩側打入12根楔子。當木靴子拆除後,骨頭碎片就像裝在一條松垮的袋子里一般。
16.水刑
這是所列歐洲酷刑中唯一一個非中世紀的項目。水刑是二戰期間日本戰俘警衛隊最喜歡的刑罰。如果受刑者是首次受刑,必將用鐵絲網和抹布封住他的嘴。
接著,警衛將蛇管插入受刑人的鼻子里往裡灌水來膨脹腹部。水灌完後,警衛將猛踢受刑者的腹部,直到他的胃部爆裂,接下來就是死亡了。
15.貓爪
使用起來很簡單,就是慢慢地往下撕肉,很多時候,所有肉都被撕下來,而露著骨頭。
14.拉架
看起來就像是:捆緊手腳往相反的方向拉你的身體,直到你的四肢慢慢地從關節連接處脫出來。
13.四馬分屍
四馬分屍是拉架的更高一級刑罰方式,只用於兇殺犯和那些企圖殺害貴族或皇室成員的犯人。囚犯的四個手腳分別被捆綁,由四匹馬同時向四個方向拉,瞬間即可分屍。(#在中國有五馬分屍)
12.開花梨
根據受刑者的性別將梨在閉合狀態下插入肛門或陰道,然後用手搖動使梨開花直到使人感到相當難受。
11.清洗靈魂
在許多天主教國家,神職人員認為,如果強迫一個靈魂邪惡的人吃下去沸騰的熱水或燃燒的煤塊或二者都吃,他的腐敗的靈魂就能得到清洗。當然,這要在沒有因他的罪行而受罰之前進行,一種」溫暖的刑罰「,如果你願意。
10.吊籠
圖中的受刑者還是比較幸運的,因為大部分使用吊籠的犯人是完全赤裸地暴露極端寒冷或炎熱的環境中。而且多數處吊籠刑罰的犯人通常都是在進行了其他刑罰以後最後才被吊在那裡。但要等——很長時間!受刑者留在牢籠中,直到他被弔死或渴死,這可能需要數周時間。
9.碎頭機
用碎頭機執行死刑通常是這樣的:牙齒擠入牙槽內,周邊顎骨破碎。然後眼睛從眼窩射出,腦漿從耳朵噴出來。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許多國家仍使用同一版本的碎頭機,作為當今的審訊工具。
8.在柱子上火燒
最愛用於那些被指控犯有褻神罪的巫婆 。神職人員認為,焚燒一個巫婆可永久消滅她在有形世界的邪靈,從而消除可能發生的任何進一步對無辜靈魂污染。言之有理。
7.猶大尖凳
受刑人被懸掛上述金字塔尖狀物的上部慢慢降低,塔尖插進襠部。鏈子的松緊取決於劊子手的心情,他可以控制受刑者的體重是否全部作用於這一個點上。
6.刀凳
刀凳是猶大尖凳的變種。我們相信,該圖片沒有解釋得很清楚。
5.鐵娘子
以下1515年8月14日第一次使用鐵鐵娘子的記錄:「偽造的硬幣放在裡面,門被緩緩關閉,從而尖銳的鋼針從幾個部位刺入他的胳膊、腿、腹部、胸部、膀胱、大腿跟、眼、肩膀和屁股中,但不足以殺死他,所以他巨聲喊叫和哭號了兩天後,他死了 。「
4.審訊椅
不僅有數以百計的微小釘尖讓人感到難以坐住,通常還在下面點火將鐵椅子烤到一個可怕的燙傷熱度。
3.刺刑
這是中世紀在在阿爾及爾,突尼西亞,的黎波里和Salee(翻不出來是什麼地方)對叛國者標準的處罰形式。不管你是否相信,一旦這根長刺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再從他的嘴或咽喉里穿出,受刑者可以這個狀態活一天以上,並在爛泥中爬行,供大家觀賞。
2.鋸刑
鋸刑可能代表了人類聰明才智的最黑暗的時刻。其原理是,當受害者倒吊下來,大部分的血液將湧向頭部。這在整個過程是最重要的,你看,因為作為行刑者看到的是受害者的襠部。頭部的血液可以得到充分的氧氣,這樣做的後果最可怕,因為在切到肚臍的位置前,有時鋸到上腹部前,犯人的意識都非常清醒,可以避免血流失過快而死。
1.輪刑
好了,最後的也是最危險的。輪刑僅次於吊籠,在中世紀時期的德國是最常見刑罰形式。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 ,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不過,木製輻條分別對應各主要關節,如手腕,腳踝,膝蓋,臀部和肩膀。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的輪子打斷四肢和關節。但是,這僅僅是惡夢的開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態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正面朝外懸掛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將繼續保持該狀態數日,他或她死後會變成烏鴉和昆蟲的大餐。
『叄』 對女酷刑有
古代女人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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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寇對待女人酷刑
1.穿胸 這種刑法一般是在戰爭時候對待敵國女性戰犯的.這種刑法不是我們想像的從胸口刺進去,而是用蒂尖的鐵棍從側面穿透胸部,然後掛在木竿上面示眾.
2.剖腹 日本古代有女性忍者,執行任務失敗被抓之後,一般不讓她自殺,而是剝光了衣服放在木板上,然段用尖刀從胸骨中間拮進去,一直劃到小腹部,之後內臟都會流出來,慘不忍睹.
3.銅烙 這是一個比較變態的刑法,一般用於通姦的女人.道具是一個銅棍,插在爐子上面,爐子燒熱,銅棍就會烤的通紅.把女犯人綁在架子上面,然後把陰道對准棍慢慢放進去.
4、捆綁 日本戰國時代,抓到敵國女人之後用一種韌性很好的鋼繩捆起來,而且捆的很緊,繩子末端穿一個鐵環,然後用一個類似於轆轤的東西拽那個鋼繩,最後犯人的骨頭都會被勒斷。
5、板燒 這個刑法類似於燒烤。即把鋼板燒熱,然後把犯人剝光放在上面。直到烤熟.
6、開顱 把犯人鎖在鐵箱子裡面,只漏出頭部。然後用一個大錘子砸下去,後果可想而知。
7、挖胸 把女犯人的胸部用利刃割下喂狗。這個比較變態。日寇是怎麼想的?
8、萬箭穿身 把犯人綁在一塊大木板上,然後就有10幾個弓箭手站立旁邊。行刑官下令射在哪裡,馬上就會有如雨點般的弓箭射在犯人的那個部位。如果遇到變態行刑官的話.
9、砧板拖 中間放一塊鐵板,上面有密密麻麻的突起的小鐵塊,一般比較鋒利,是鑄造時鑄的。兩匹馬拉著犯人在上面來回拖拽——當然犯人要赤身裸體。結果就是.
10、斷指 把犯人的10根手指截下,不過不是用刀砍,而是生生拽下來。很多犯人受刑之後都死於劇痛。
11、絞刑 這個刑法有點特殊,不是把人吊起來,而是用繩子纏住犯人脖子,然後有兩個人拽兩頭,直到犯人斷氣為止。這個刑法還比較人道。
12、輪奸 把女犯人發配到軍隊裡面,長官會讓士兵開色戒。結果就是一個女人被xxxx個男人弄,最後死掉.(日寇夠絕的)
13、杖腹 把犯人四肢分開,成「大」字型綁住,然後用木棍擊打腹部。結果往往是子宮破裂,內臟碎裂,大腿下面好多血.
『肆』 古代在腳上使用的酷刑有哪些
施於足的拷訊刑具,除了夾棍以外,古代施於足的拷訊酷刑和拷訊刑具還有:
敲壓腳踝。此刑至遲在南北朝時已見記載,開始僅僅是「用方材壓……踝脛」(《宋書·佞A傳》),亦簡稱為「壓踝」。到隋唐時,酷吏多用此法訊囚,如唐代酷吏李嵩等所用的酷刑中,即有「方梁壓踝」。唐肅宗時,有個被誣為「陰通史朝義」的胡賈康謙曾受此酷刑,「按之兩宿,鬢發皆禿,膝踝亦拷碎,視之者以為鬼物,非人類也」。後來,逐漸演變為用錘、棒敲擊脛骨,受刑者的腳踝在敲擊之下的痛楚更甚於「壓」。《活地獄》中說:「先提上一個人來,把這人按倒在地,一人撳住他的上身,一人撳住他一條腿,再用一個人把他褲腳捲起,除去襪子,卻拿一隻手扳牢他的腳,把腳踝骨露在外面。那個拿釘錘的人,就照準踝骨上一塊骨頭,一五一十打個不了。諸公可知,這塊骨頭是經不起打的,始而痛,繼而麻,到得後來,只有痛無麻,一下下都痛到心裡去。一隻打完,再打那一隻,每隻打不上二三百,不但皮破血流,骨頭亦早已碎了」。道光三年,貴州司有個賀文魁被人誣告窩匪行竊,審訊中竟被用捶衣木棒敲打腳踝喪命。
『伍』 歷史上的十種女子酷刑 直接將女性下體挖去(令人發指)
婦刑,顧名思義是針對女性的刑法。對生理上的迫害之外,還對受刑人產生極大的心理影響。本文列舉了歷史上的十種婦刑,一個比一個變態殘忍。
一,騎木驢
騎木驢是古代懲治罪犯的刑法,多用於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水滸傳里教唆西門慶勾引潘金蓮的王婆,就死於該騎木驢。水滸傳里這樣描述: 讀了朝廷明降,寫了犯由牌,畫了伏狀,便把這婆子推上木驢,四道長釘,三條綁索,東平府尹判了一個"剮"字。
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讞以後,她的全身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在驗明正身後,衙役們將女人捆綁妥當,便可將她的雙腿分開,陰戶對准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最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上的女犯遊街,整個示眾程序便告一段落。
二,滕條抽陰戶
這是德國人發明的一種婦刑。行刑時,首先剝光女犯的衣褲,將其上身捆綁在椅子上,然後由兩人分別提起女犯的雙腿,向兩側打開(或者用繩子捆住雙腳向上吊起)。接著,行刑者手持滕條照女犯的陰部使勁抽打,待打得皮開肉裂之後,再將鹽水或酒精灑在傷口上。
三,懸吊刑
懸吊刑也分為好幾種,吊乳頭、吊半邊豬、倒掛金鍾等,都是極其陰狠的酷刑。
吊乳頭:這是專門用於女犯的刑罰,即用細繩拴住兩個乳頭,將女犯懸吊在空中,僅僅讓兩個腳尖著地。
吊半邊豬:將女犯一側手腳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後懸吊起來,在另一側手腳上懸掛重物。
吊鴨子鳧水:用繩子將女犯的雙腳捆紮在一起,頭朝下倒掛起來,然後將其身體不斷浸入水中,當女犯被嗆得即將昏迷時,再將其拉出水面。如此反覆進行,受婦刑者極難忍受。
倒掛金鍾:用繩子捆住女犯的一隻腳吊起來,然後將另一隻腳和雙手從背後捆綁在一起,使其身體倒懸於空中。
四,幽閉
宮刑不僅僅只針對男人,幽閉就是正對女人的宮刑。施刑的方式就是用木槌擊打婦人腹部,在外力的作用下導其子宮脫落。這是對婦女的非人的摧殘。“幽閉”酷刑不但在朝廷中用,官紳之家也用,手段無不用其極,肆虐面很廣。
五,破身
破身是一種針對處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貪官酷吏為了自己的目的,強行破壞女犯的處女之身。要麼指使兇猛男犯或下屬強奸、輪奸女犯,要麼指使幾個粗壯女人捉住女犯,剝掉衣褲,用一小木棍插進女犯陰部,鼓搗幾下,使女犯處女膜破裂。傳說《楊乃武與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慘遭此刑。
六,浣腸
浣腸示眾是一種非常殘酷的刑罰。受刑的女犯全身赤裸著,在挾持下被強迫趴跪在示眾台上,屁股將高高撅起。接著負者執法的人員用木製漏斗套入女犯的肛門,用木桶取來略低於人體溫度的清水,一次以約略一升的量灌入女犯的腸道里,另外的人員以一類浣腸專用的擀麵杖型長圓木棍,墊入女人小腹部和示眾檯面的空間中來回擀動,使女犯不停地感受到無法克制的強烈便意,通常女犯無法堅持很久,便會在一陣陣身體和肛門的強烈痙攣中,將腸道中的大量液體噴射到身後的沙台上。
在形成第一次噴射後,女犯會被允許休息約半刻鍾的時間,然後重復第二、三次浣腸的進行,而一般在進行完三次浣腸後,女犯身體里的糞尿便差不多已被排空干凈,此時犯人便會被架起來,由執法人員為之徹底清洗身體,陰戶和肛門。
七,挖陰術
挖陰,顧名思義就是挖去生殖器。這個刑法男女通用。男子割去生殖器,在“蠶室”里待上個把月,也就能痊癒了。而女子被挖生殖器,涉及體內多處重大器官,在古代比較落後的醫學條件下,這種刑罰顯得異常殘酷,受刑的女子往往因為血流不止,而死於非命。
八,縫陰術
縫陰術亦稱為鎖陰術,也是女子宮刑的一種。即用針線繩索將女子外陰縫閉起來。這種宮刑術,因其極其卑鄙、下流,官場上一般不用,但在民間卻非常盛行。丈夫對付紅杏出牆的妻子,妒婦對付與丈夫有染的奴婢,都樂衷於此法。
九,刺陰蒂
生殖器官是女人身體最脆弱的地方,而陰蒂又是女人性神經最集中和身體最敏感的部位,當尖利的鋼針刺入陰蒂時,那種疼痛足以使受刑者神經產生竭斯底里的顫抖,任何女人都絕難忍受
十,站磚
站磚是一種專對女犯進行的酷刑,方法是把纏腳女子的鞋、纏腳布去掉,讓差役架著她赤足站磚,古代女子幾乎都要纏腳,纏腳後骨頭是畸型的,不穿鞋、不裹腳是根本無法站立的,人站上去不到半個小時,便會覺得身體好像重的很,腳就有點撐不住了。
在過一會兒,便會覺得身體有幾百斤重。在過一陣,就好像有千斤重,兩只腳發酸發抖,身體開始歪斜,但兩旁有衙役架著。再站一段時間,大小便就失禁了,等到放下來,人就立即癱倒在地,不能行走了。
統治階級為了滿足自己的變態心理,制定了系列迫害女性的刑法。除了本文列舉的這些,還有針對女犯人的十大酷刑(陰刑),更是變態到令人生不如死。
『陸』 古代對於女性的腳都有什麼酷刑
1、烙鐵:烙腳板會讓人感到劇痛,尤其是女性雙腳更為敏感。
2、拶趾:夾腳趾,一般人都會尖叫。
3、鋼絲刷刷腳心,這種酷刑經常和老虎凳結合使用。腳心也是人體敏感部位之一,足底神經受到強烈刷刺時,伴隨劇痛還會產生一種難耐的刺心感覺。
紅岩女英烈鄧惠中受難時,被剝光上衣,赤足綁在老虎凳上,特務一邊用鋼絲刷刷她的腳心,一邊用豬鬃戳她的乳頭。她的女兒這時被特務帶到刑房,未進門便聽到母親凄厲的慘叫聲。
另有夾棍,燒烤,腳心釘鋼針、釘腳趾、燙腳、撓腳心、刷腳心、割腳肉等酷刑,的確慘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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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腳刑:
反關節的酷刑中最著名的莫過於老虎凳,這是中國古代特有的酷刑。膝關節在人體四肢各大關節中活動的范圍最小,兩端大腿小腿的長度有利於施刑者用杠桿原理,以較小的力度強迫受難者。
反關節使用老虎凳的關鍵點一是使受刑者處於坐姿(兩臂反綁或綁成十字形),這樣會加重腿部韌帶的牽拉力度,而仰卧的姿勢由於髖關節的放鬆,連帶腿部韌帶放鬆,會減弱痛苦程度;二是腿部捆綁在膝蓋上的大腿部,而不是以下部位。
因為老虎凳的作用在於牽拉受刑者腿部的關節韌帶和造成膝關節脫臼,不在於折斷受難者的小腿。因為折斷小腿腓骨需要很大力量,痛苦時間短(受刑者很快昏厥)不符合施刑者既要折磨受難者又自己省力的要求。令受刑者赤腳,往往是為在使用老虎凳同時對受刑者的腳心用刑。
二、腳刑簡介:
腳刑是指對腳趾、腳心、腳跟、腳弓施於的刑法。腳是人最敏感的部位之一,尤其對於女人,從古代到現代,被用腳刑的人數不勝數從古至今的酷刑多種多樣,施用於人體的各個部位,足刑就是其中最受青睞的一種。
人的雙腳,尤其是女性的腳底板是頗為敏感的,對各種感覺(痛,癢,灼熱等)反應程度較大,所以對腳用刑能最大程度的給受刑者更多的痛苦,而對其人身傷害程度減到最低。
腳是離心臟最遠的器官,對其用刑一般不會有生命危險,可放心施刑;再者腳上的神經細胞分布非常密,能最大程度的感受到痛苦,所以腳刑是一種非常常用的刑罰。從古代到今天,被用腳刑折磨的人不在少數,且大多數為女性。
『柒』 盤點中國古代殘忍的八大刑具,專針對女性,第八種最沒
盤點中國古代殘忍的八大刑具,專針對女性,第八種最沒人性-騎木驢遊行。
騎木驢遊行:這是古代對於那些與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刑法。在長木板的中間放一根大約二寸粗,一寸多長的圓木橛子豎放。然後將女犯人的衣服全部剝光,將陰戶對著粗木橛直插進去,由四名壯漢抬著遊行。
到了明清的時候,這種刑法更加的變態,在木橛子下面加了一個活動機關,並且還加了一個針對肛門的木橛。這讓木驢移動的時候,對女性造成極其強烈的刺激與凌辱感。
古代社會對於女性的看待,常常以貞潔論女子的德行。冰清玉潔、守婦道的女性甚至能得到統治者的褒獎,給予貞潔牌坊作為最高評價。所以,古代女子對於清白可以說是用生命看待的。而騎木驢遊行對於女性來說,無疑是精神上的還是身體上,都是巨大的打擊。
所以,在那時,女性是寧願被砍頭,也不願被下獄受騎木驢遊行的。
(7)酷刑美女折磨腳大全擴展閱讀:
古代的八大酷刑如下:
1、吊半邊豬
將女犯人一側的手腳拇指全部都捆綁在一起,懸吊起來之後,在另一側的手腳上懸掛上重物,讓身體極度的不平衡,有一種撕扯感。
2、吊乳頭
用細繩子將兩個乳頭栓住,然後將女犯人懸吊起來,就只讓兩個腳尖著地。
3、吊鴨子鳧水
用繩子將女犯人的雙腳捆起來,讓人頭朝下,然後不斷的將她的身體浸入水中,被嗆的快要昏迷的時候,再把犯人拉出來。不斷反復,讓人極其難受。
4、針刑
扎指甲縫,將女犯人的雙手固定在木架或椅子的扶手上面,然後把縫衣針從手指甲縫裡面刺進去,十指連心,這種疼痛感是非常強的。
扎乳頭,用大號的縫衣針去扎女犯人的乳頭,如果這樣女犯人還不招,就會將針釘入乳房的深處,非常的殘忍。
扎陰蒂,生殖器官也是女人最為脆弱的地方,陰蒂也是最為敏感的地方,扎陰蒂會給女犯人帶來極其強烈的疼痛感,並且還會讓行刑者得到極大的滿足感,非常的殘忍變態。
5、囚車遊行
這跟一般的囚車不同,頸枷將女犯人的脖子鎖住,然後將雙手反剪跪上去,這會讓女犯人的上半身直挺,而臀部又微微的撅起來,非常的羞辱人。
6、烙刑
這是一種非常古老的刑法了,看過封神榜的人都知道,這是紂王和妲己發明出來的。將銅柱燒紅之後,把犯人衣服脫了,用肉貼上去,極度的殘忍。
7、站磚
古代的時候女子都會纏腳,導致骨頭都特別的畸形,如果不裹著腳,不穿鞋,基本上是站不住的。而站磚就是將女子的鞋和裹布都拿掉,然後站到磚上面去。不到半個小時人就撐不住了,越往後越難熬,直到暈厥。
......
『捌』 古代女刑犯十大酷刑
剝 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腰 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車 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 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 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縊 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烹 煮
即「請君入瓮」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宮 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刖 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 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鴆 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棍 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鋸 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斷 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姦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梳 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玖』 女性腳的刑
腳是人最敏感的部位之一,尤其對於女人,從古代到現代,被用腳刑的人數不勝數,主要
會對腳趾、腳心、腳跟、腳弓施刑。從古至今的酷刑多種多樣,施用於人體的各個部位,足刑就是其中最受青睞的一種。人的雙腳,尤其是女性的腳底板是頗為敏感的,對各種感覺(痛,癢,灼熱等)反應程度較大,所以對腳用刑能最大程度的給受刑者更多的痛苦,而對其人身傷害程度減到最低。腳是離心臟最遠的器官,對其用刑一般不會有生命危險,可放心施刑;再者腳上的神經細胞分布非常密,能最大程度的感受到痛苦,所以腳刑是一種非常常用的刑罰。從古代到今天,被用腳刑折磨的人不在少數,且大多數為女性。
『拾』 有沒有折磨腳心的酷刑不要復制的,要有新意
拿一根羽毛輕輕的在腳心處慢慢的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