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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戀美足風俗大美女

發布時間: 2023-05-08 15:43:02

『壹』 《足戀》最新txt全集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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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美足
每個女人都可以是美麗的。
——雅詩蘭黛夫人
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帶則森少發現。
——奧古斯特 羅丹
電梯慢慢的往上升。兩個人期待著。
到達指定樓層,叮,電梯門開啟了。映入眼簾的,是兩盆美人蕉和一扇深紅色的玄關。轉過玄關,眼前豁然開朗。
這是時尚雜志《盯裂Détails》的接待大廳。Détails,法語:細節。大廳以銀色作為主要色調,左面是一扇整面的玻璃牆,玻璃蠢畝從地面一直達到天花板。右面是一扇扇通往各辦公室的門。大廳當中有幾張小咖啡桌和椅子。許多水銀般的飾物從高高的天花板上垂落下來。
戚戚和精靈手拉著手,站在大廳的入口處,第一次走進這樣的地方,說不上來是興奮還是不知所措。
今天本來是戚戚的生日,她應該和自己的男友一起去好好的玩一下。但是,她禁不住對這個地方的好奇,還是早早的起了床,陪精靈來到這里。
精靈是戚戚的同學,一個剛剛交了好運的小美女。上個星期的周四,精靈正在路上走著,突然一個胖胖的男人攔住她,說小姐好漂亮,……

『貳』 大家來談一談中國女人的纏足(裹小腳)的歷史

中國歷史文化一直是源遠而流長,有些好的文化,會被傳承至今,有些不好的陋習,同樣也會被時代摒棄,就好比古人喜歡的「三寸金蓮」;聽其名,意其會,如果足,真成三寸會好?不覺得吧,時代也不會容忍此美,只因為這是君王的風流陋習,也是封建社會下的糟粕,傷害的,是那無數女子。

《宋史·五行志》曾這樣記載:「理宗朝,宮人束腳纖直。」這是歷史據正下得纏足。

南宋時期,纏足是北方習俗,後宋室南遷後,才將這個習俗帶至南方,在當時,纏足並不是任何一位女子都有資格裹小腳,而是家裡有點殷實的女性才會裹小腳,裹小腳在當時,被定位「階級層」。

南宋時期的裹小腳僅限讓腳裹得細直一點,因為北方人腳寬,不易嫁,還會遭人恥笑;在當時,裹小腳也並非「骨骼折裂、關節脫位」。

直至元朝時期,男尊女卑的概念,纏足被道德綁架,需符合「三從四德」禮教,從而性質就變成陋習。

元代伊世珍里的《琅環記》曾這樣記載:「吾聞聖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過閨閣之內,欲出則有幃車之載,是以無事於足也。」

美曰「為了延嗣後代」,纏足後,女性的足就會形成腳趾畸形,只要足部接觸地面就會重心不穩,因為全身的重量皆集中於踵部,相當於女性想要走路,是在用踵部走路,因此,每走一步,就會牽動腰髖部,長此以往,使婦女的腰髖部發達影響骨盆,那麼,對婦女的性以及生育就有了影響。

賀瑞麟在《改良女兒經》曾這樣說過:「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拘束。」

闡述的就是男尊女卑,為了將婦女禁錮在閨閣里,滿足獨占慾望,從而纏足成病態,女性出門也因此需要幃車之載。

由此可見,封建里的女性有多卑微,而以上種種,在封建社會里,皆屢見不鮮段早,直到民國之後,徹底禁止。

纏足至民國前,不僅是舊時代的悲哀,也是一種舊時代的美,看每個人的取捨。

總結:有人說,纏足的價值就是為了避免女性出去「放浪」,歸根結底,還是封建社會下的陋習,哪怕科學證實古代為了提高生育率而纏足,但還是很大程度上傷害了女性,當然,它的可取之處,不單單在於提高生育,例如裹了小腳春慎的女性走路因為不穩,會形成風擺柳的效果,一路走,一路扭,腰肢上下擺動形同「高跟鞋」,據文人闡述,這種走路姿勢美極,不纏足的女性,是走不出這妖嬈步伐;所以,不管是審美、還是可取、亦或者陋習,都各有各的好處,以及壞處。

作為古代人,也許覺得是好,作為現代人,也許就是陋習,畢竟,有句古話這樣講的「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映襯在女性這,為了美,過把癮,委屈下足貌似也值得。

『叄』 潘玉奴的經歷「步步生蓮花」,的由來

潘玉兒是齊少帝肖寶卷的愛妃。齊政權是南朝四國中存在時間最短的,享國僅二十四年。齊開國皇帝肖道成原籍蘭陵,也就是今天的山東嶧縣,在晉室東渡的時候,蕭家就已卓著勛績,到宋武帝劉裕開國,蕭家更為顯赫,蕭道成由右將軍、中領軍而尉,而相國,而齊王,終於逼宋順帝詔禪位,改國號為齊。蕭道成就是齊高祖,深沉有大量,博學能文,性情清儉,曾說:「使我治天下十年當使黃金與土同價。」可惜他只當了四年皇帝便崩逝了,太子蕭頤繼位而為齊武帝,留心吏治,政績突出,形成了一個小康的安定局面,史稱「永明之治」。齊武帝在位也只十一年,他崩逝時太子蕭長懋已死,就由皇長孫蕭昭業瞎則繼位,不久又由蕭始文繼位,兩個小皇帝在位均不及一年,便被他們野心勃勃叔祖肖鸞所篡,自即帝位而為齊明帝。為了鞏固自己的帝位,肖鸞大事屠殺宗室諸王,在齊高武兩帝時所封的宗室諸王,雖能保全,但也管制厲。當時各王多在外擔任刺史,鎮守一方。齊明帝不放心就由朝廷另設一「典簽」來管理州政,並監視諸王,以至各州只聽說有簽帥,而不知有刺史。齊明帝於此處心積慮,也只不過享國五年就一眠不起,長子長期患有廢疾難當大任,次子肖寶卷就成了少帝。
肖寶卷繼位後狎匿群小,荒嬉無度,後宮佳麗多達萬人,其中他卻特別寵愛潘玉兒,形影不離地天天和她膩在一起。
潘妃皮膚美,就叫她「玉兒」或者「玉奴」,潘妃更有一雙妙足,就特地為她修一座「玉壽殿」,壁嵌金珠,地鋪白玉,又鑿地為蓮花,用粉紅色美玉裝飾,讓潘妃赤裸腳踝在上面珊娜而行,婀娜多姿,蕭寶卷眯起雙眼,恍惚看到一個綽約的仙女,香風過處,遍地蓮花綻放,因而大發感嘆:「仙子下凡,步步生蓮」。據說美足能撩人情興,較之酥胸更能令人魂飛魄盪,因為美足不但能夠產生觸覺的快感,而且還可以由其他縮及彈動,而產生強烈的挑逗作用,因此便遠較酥乳來得靈活而多彩多姿。對美足的贊美由來已久。詩經上早就有:「美目揚兮,巧趨蹌棗咐兮。」把女性的美眸與纖足相提並論。古樂府中有雙行纏曲:「新羅綉行纏,足跌如春妍;他人不言好,我獨知可憐。」曹植的洛神賦中有:「凌波微步,羅襪生塵。」陶淵明的閑情賦中有:「願在絲而為履,同素足以周旋。」謝靈運的詩有:「可憐誰家婦,臨流洗素足。」都是贊嘆女性足部的美,而真正能夠入目三分地欣賞美足的,要數漢成帝。
我們在妓女磨岩棚傳中曾談過趙飛燕姐妹與漢成帝的關系。實際上漢成帝與趙飛燕妹妹趙合德之間還有一部分屬於「足戀」。

『肆』 清朝嚴令禁止女性裹腳為什麼民間卻還推崇至極

裹腳:即為纏足。是古代社會一種歷史悠久的陋習,指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纏足嚴重限制女人的自由,摧殘婦女的身心健康,是封建社會制度下歧視、壓迫女性、違反人道主義的典型象徵。

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對於中原地區的“剃發易服”等強行統治象徵規定的推行嚴重傷害了漢民族;但有利於國民身心健康發展的“纏足禁令”卻也落得一個無疾而終甚至愈演愈烈的結果。

纏足對於中國女性的嚴重傷害和在傳統思想中的根深蒂固甚至延伸到了新中國成立以後,好多80後的年輕人甚至都見過因為纏足而形成腳部畸形的女性長輩。纏足的陋習“合地球五大洲萬國九萬余里,僅有中國而已”。纏足幾乎貫穿封建社會女性的一生,自幼時開始便強行用布帛將雙腳緊緊纏住,強行限制其自由生長,以達到封建社會人們認為的“美足”狀態。

清朝中後期,太平天國運動的爆發也發起了對女性纏足的禁止,但也未能成功。清朝末期,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了女性纏足對女性尊嚴和女性權利的嚴重踐踏,康有為甚至專門就女性纏足向光緒皇帝上呈《請禁止婦女纏足折》:

從國家法度講,纏足是對無罪女子濫用刑罰;從家庭關系講,有傷父母對女兒的慈愛;從人體衛生講,造成了不該有的病態;從民族利益講,削弱了種族。

而後在光緒皇帝和民間團體的共同努力下,一場轟轟烈烈的反纏足運動迅速席捲全國,對當時女性纏足的習慣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沖擊。但在傳統觀念的影響下,女性纏足的陋習直到新中國成立後依然存在,等到“男女平等”、“解放雙足”等思想全面推廣開來以後,女性纏足的陋習才逐漸退出歷史舞台,直至今天完全消失。

『伍』 女人纏足哪個皇帝提出的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中國古代的神話傳說中確有此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當然,這些僅僅是民間神話傳說,含有較多的演義拿沒渣附會成份,不足以成為當時女子纏足的憑證。
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游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事後,隋煬帝下旨:日後選美,無論女子如何美消悄麗,「裹足女子一律不選」。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至此,女子裹腳之風日盛。
纏足始於五代之說,則是源自南唐李後主的嬪妃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用珠寶綢帶纓絡裝飾,命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穿上素襪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從而使舞姿更加優美。
宋代已有纏足記載
而一些學者經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女子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女子是不纏足的。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專門做《菩薩蠻》一詞,詠嘆纏足。「塗香莫惜蓮承步,長愁羅襪凌波去;只見舞回風,都無行處蹤。偷立宮樣穩,並立雙跌困;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這也可稱之為中國詩詞史上專詠纏足的第一首詞。應該看到,纏足詩的寫作是以纏足習俗的出現為依存條件的,這說明,宋代確已出現纏足習俗。到南宋時,婦女纏足已比較多見,甚至南宋末年時,「小腳」已成為婦女的通稱。但在南宋時代,婦女纏足還並不普及,纏足者主要限於上層社會,在社會觀念上纏足尚未達到人人接受的地步。同時,纏足的風俗是由北方傳到南方的,大約是在宋室南遷之時。
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目前這種纏足鞋的實物已在考古中有所發現。從考古發現的實物推測,穿這種鞋所纏裹出來的小腳要比後來的大。
蒙古貴族入主中原建元之後,他們本來不纏足,但並不反對漢人的纏足習慣,相反還持贊賞的態度。這樣,使得元代的纏足之風繼續發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婦女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但這時不纏足者仍很多,特別是南方江浙、嶺南地區。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獻忠進佔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可見四川地區婦女纏足之盛。這時期,對裹足的形狀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腳不但要小,要縮至三寸,而且還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狀等種種講究。
滿清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極力反對漢人的纏足風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罷禁。這件事,一度被人們渲染為「男降女不服」——清兵入關,有「剃發令」,在武力高壓下,漢族男子最後不得不屈服執行,故而男子剃發,被視為向清廷屈服的象徵。與此同時,女子纏足雖也同樣為清廷下令停止,但後來並未達到禁止察滲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的根深蒂固。也正因為此,婦女纏足在清代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數民族也染上了纏足習俗。與此同時,女子小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與關注。這一時期,腳的形狀、大小成了評判女子美與丑的重要標准,作為一個女人,是否纏足,纏得如何,將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在當時,社會各階層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三寸金蓮」之說深入人心,甚至還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現女子因腳太小行動不便,進進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這樣的女子在當時還挺受歡迎的。

『陸』 中國古代婦女纏足的來歷

纏足,又稱裹足,粵語俗稱紥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對女子自幼兒期時以布緊纏雙足,使足骨變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強行走的做法。古時以女子小腳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眾開始普遍認為是對婦女的一種壓制手段,此習俗逐漸消失。

纏足的起源
纏足的起始年代說法很多,一說始於南齊,一說始於南唐李煜編了金蓮舞的舞碼,舞者窅娘纏足獻舞,舞態婀娜多姿,宮女紛紛仿效。但這些早期的記載,大多很難確定僅僅是對腳小女性的贊譽、或者描寫足部的裝飾。一直要到宋代,才開始有較明確的記載,纏足被認為最初先在妓女之間開始流行,之後逐漸影響到中上階層的婦女。

纏足風俗的興盛
到明清時代,則逐漸普及於一般階層婦女,漢族各地婦女幾乎都有纏足的風俗,但也有少數例外,例如客家人因婦女有採茶的傳統,所以不實亮洞裂行纏足。部分少數民族也受漢族風氣影響而纏足。清朝建立後,朝廷多次下令不準民間纏足,尤其禁止滿族人纏足,但是由於這一習俗的影響頗深,成效不大。

纏足的方式
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8歲左右,便要開始纏足。纏足的工作,多由母親或熟習纏足方式的女性僕人實行。纏足時,除拇指外,其餘四指下屈,並用長布包裹,用針線縫住。

纏足風俗的社會文化背景
纏足這樣一個對女性身體殘害的習俗,卻能在中國延續近千年之久,有許多社會文化上的因素,包括:

審美的理由:當時人不論男性或女性,都認為足小為美,尤其對男性來說,小腳具有性的吸引力。例如「三寸金蓮」一詞代表掀美女性腳美的名詞。關於對小腳的審美,最著名的小腳審美著作,是清代李漁的《香蓮品藻》,把女性的小腳,從形狀、尺寸、裝飾、氣味等角度來作分類品評。
道德的顫慎理由:纏足的習俗,在當時被認為是一個良家婦女的表,因此不纏足的女性在婚嫁上常有困難。纏足作為標識女性特點的重要一環,以纏足來強化男女有別的傳統規范。纏足也使得女性因行走的困難而不易自行活動外出,即使外出也多需要乘車或乘轎,強化了當時男外女內的空間區劃。
民族意識的原因:清人入關以後,對漢族男性及女性的身體都視圖加以控制,男性要剃發,女性要禁止纏足,前者在清政府的強力推行下達成成功,但禁纏足卻未能奏效,因此在清代,纏足常被認為是對抗滿人意識的一種表現。

反纏足運動及纏足風俗的結束
清朝中後期的太平天國,首先開始推行反纏足,但最後未能成功。到了清朝末期,纏足被當時的知識分子們,視為中國社會落敬閉後的象徵之一,並認為纏足造成中國婦女的柔弱,進而影響到整個民族及國家的力量,因此開始推行反纏足運動,成立許多天足會。辛亥革命後,中國的纏足風俗開始從沿海大城市消失,並逐漸影響到內陸地區,纏足風俗的完全消失,最晚則要到1940年代甚至1950年代以後。

『柒』 女人的腳是不是比男人的要好吃呀

喜歡女孩子腳是有戀足癖的傾向。下面介紹一下戀足癖:

1、戀足癖

戀足癖是指對同性或異性的足部或其鞋襪有特殊的迷戀,而這種迷戀往往超過對其身體其他部分的興趣,有這種愛好的人被稱為戀足者。不同的戀足者有不同的方法滿足這種癖好。有的只需藉著自己的想像,便可得到滿足;有的要透過看異性或同性腳部的照片,才能得到滿足。

更有甚者,要靠偷窺別人的腳,或強迫別人踐踏自己,或對異飢皮閉性腳底的味道敏感,才能獲得快感。 對美足的迷戀,古代文學作品中也有很多記載。如果僅僅是喜歡,那構不成戀足癖。只有到非有美足不能性滿足,或者是超出性伴侶之外騷擾其他異性或者同性才算是戀握宴足癖。

2、成因

戀足癖是種戀物癖。大部分戀足癖患者都與環境影響和性經歷有關,最初性興奮出現時可能與足偶然聯系在一起,經過幾次反復就形成了條件反射。

這類情況多是在青春期出現。如曾有一男青年在地上躺爛裂著,一位風韻十足的女性將一隻腳放在他身上,這一偶然動作激發了他的性慾,後來此男子成為一個終身的戀足癖者。還有些戀足心理的形成,與童年時的性心理障礙有關。

如小時候無意碰到女性的乳房或看到女性的性器官,被當作一種「罪惡」予以懲罰,這必然在他幼小的心靈中留下女性的乳房和性器官是不可接觸的印象,長大後,他對女性的興趣便轉移到足部位。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戀足癖

『捌』 喜歡美足,我的難以啟齒的性癖好

用戶來信:

跟女友認識和同居五年,現在正在准備結婚,但是即使我們已經是如此的親密關系,對於個人喜歡美足的癖好還是難檔首告以啟齒。

對於女人的雙足有了莫名的好感,這種感覺一直都有,比如我很喜歡女人穿高跟鞋,塗指甲油或者夏天的夾腳涼鞋,印象是在某一個夏天,天很熱,突然一群姑娘從我面前走過,幾雙穿著夾腳拖鞋吐著指甲油的美足,白白嫩嫩的,明晃晃在我眼前閃過,我回頭忍不住繼續看她們走遠,覺得突然像是打開了一個新的世界。

一直以來我一直在小心翼翼的掩飾,隱藏我的小小癖好,我個人的一大愛好是玩漂流瓶,漂流瓶的頭像是我很喜歡的一張美足照片,會有很多人問我是男是女,當得知我是男人時對於頭像會有所好奇,當了解我是美足控時,厭惡,鄙夷,恐懼,好奇,等各種情緒不一。每次我和他們解釋我有芹灶正經的工作,健康的生活方式,只是單純的喜歡女人的美足時,很少有人能夠理解,人們大多都是說一句變態。這讓我覺得很痛苦,我也厭倦了在愛人面前遮遮掩掩不敢說出自己的心聲。

擎趣君:

相對於那些需要藉助女性腳的刺激才能達到很興奮狀態的人來說,你對美足的喜歡,對你的生活影響其實已經很小行明了。

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的癖好,大多數人喜歡的可能是胸部,臀部,美腿,甚至小黃文,如果說這些是正常的,那你喜歡美足並沒有什麼不正常的。相信對於這一點,你也會認同。

不過需要提醒的是,性癖好是很個人的事情,通過漂流瓶去找別人傾訴自己的癖好,並索要美足並不可取,如果因此被罵變態,也不能怪別人,畢竟對於一個跟你不相乾的人來說,這個有點太突然了。

我的建議是,跟你的愛人溝通,得到她的理解和支持就可以了,其他人理解與否並不重要。你也完全沒必要獲得其他人的支持,畢竟這是很私密的事情。

其實戀足古來有之,中國古代女性有長期的裹小腳的傳統,所以人們對於三寸金蓮的喜愛也蔚然成風,可能現代人聽上去也覺得變態,但那時候卻是比較主流的審美。

清末的大家辜鴻銘就是一個公開的戀足癖,他說:「前代纏足,實非虐政,我妻的小腳,乃我的興奮劑也。」康有為送辜鴻銘的」知足常樂」橫幅換得了知音的感覺,而辜鴻銘的妻子正是這樣符合這樣的審美標准:小足、柳腰、細眉,溫柔、賢淑。

馮驥才先生曾著有《三寸金蓮》,用細膩的故事分析了中國古代的戀足現象,這個可以看看。

所以古今對照,就算難以被大多數熱理解(當然也不需要),戀足也真不是什麼離經叛道的事情,再尋常不過。

『玖』 古代人為何要將女性的腳裹成「三寸金蓮」

纏足始於隋,也源自民間傳說。相傳隋煬帝東游江都時,征選百名美女為其拉纖。一個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她痛恨煬帝暴虐,便讓做鐵匠的父親打制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並用長布把刀裹在腳底下,同時也盡量把腳裹小。然後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蓮花,走路時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蓮花。隋煬帝見後龍心大悅,召她近身,想玩賞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抽出蓮瓣刀向隋煬帝刺去。隋煬帝連忙閃過,但手臂已被刺傷。吳月娘見行刺不成,便投河自盡了。但民間女子為紀念月娘,便紛紛裹起腳來。

結語

纏足算是一個由來已久的民間風俗陋習,在南北朝時期就有了,南唐後主李煜寫的詞里有的就是說的女的纏足,纏成三寸金蓮。說白了就是變態的折磨女性,滿足一些時人對於小腳的偏好。這一陋習直到近代的時候女性解放運動中才被革除,在中國的社會生活中存在了近千年。

『拾』 纏足的來歷是李煜喜歡看那個小腳妃子的原因么

纏小腳最早開始於公元969-975年南唐李煜在位的時期,李後主的一個窅娘別出心裁,用帛將腳纏成新月形狀在金蓮花上跳舞取悅皇帝。後來這個做法流傳到民間,纏小腳之風漸漸普及到了百姓人家賣廳。但也有人認為,早在公元前770-476年的戰國時期,纏小腳就已出現了,或許更早還可追索到商代。總之,纏小腳這一封建社會的惡俗具有悠久的歷史,千百年來殘害了數不清的中國婦女。可以說,纏小腳是父權制傳統下「男尊女卑」最突出的表現之一。據記載,民間女子從四五歲就開始纏小腳,到成年時腳長若不超過三寸,即成為備受贊賞的「三寸金蓮」。在當時,這樣的小腳被認為是「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方面。即使長相、身材再好的女子,如果是一雙天足或腳纏得不夠小,就會遭人恥笑,並且嫁不出去。「好大腳」也成為漫罵、羞辱婦女最難聽的一句話。而實際上,小腳「美」是以女性身扮搏心被摧殘為前提的。纏小腳的方法是通過人為的強力,野蠻地造成女子兩腳的跖骨脫位或骨折並將之折壓在腳掌底,再用纏腳布一層層裹緊,被纏足的女性步履艱難且疼痛非常,更有可能引發殘疾和致死。民間「小腳一雙,眼淚一缸」的說法,就是女性千百年來遭受這一苦難的集中反映。而一旦把天然的腳纏成了「三寸金蓮」,女性在勞動和交往方面必定是十分不便、大受制約,惟有困守家中,站立、行走必扶牆靠壁,不僅「男主外、女主內」順理成章,「男強女弱」也成了事實,女性若有什麼不滿、反抗、私奔之類更是難上加難了,惟有忍氣吞聲,聽任擺布。事實上,這種違背自然與健康、建立在摧殘婦女身體基礎上塑造出來的「美」,不僅是美的極度扭曲和變態,對於父權制社會施行對女性的壓迫與控制,也的確收到了強化的實際功效,正如《女兒經》所說:「恐他(她)輕走出房門,千纏萬裹來約束」。

纏小腳因男性的癖好而興起,而男性的審美觀畸變也因「三寸金蓮」益發不可收拾,直至女性被摧殘的小腳成為激起男人性興奮的重要物品。據記載,自宋代開始,在許多妓院的歡宴中流行起一種「行酒」游戲,從頭至尾突出的都是妓女的小腳和她們的小腳鞋,狎妓的嫖客把酒杯放入妓女的小腳鞋裡來傳遞、斟酒、飲酒。直到20世紀初,仍有一些男人喜歡參與這種「行酒」游戲,並為有機會使用妓女小腳鞋中的酒杯來飲酒而興奮不已。至於歷代的酸腐文人,更是興趣盎然地把探討小腳當作「學問」來做,不惜筆墨,撰寫文章,細細品評,以卑瑣為樂事,惟恐未把男人玩小腳的美學成分和調情作用詮釋清楚。如清代有一個叫方絢的文人就自詡為「香蓮博士」,寫就了一篇題為《香蓮品藻》的文章,費盡心機把小腳劃分為五式九品十八種,並因此出了名。
民間諺語說得十分形象:「裹小腳一雙,流眼淚一缸」。纏足開始的年齡,一般從4、5歲開始,耗時3、4年,到7、8歲初具模樣。纏足前以熱水燙腳,趁著腳還溫熱,將腳拇趾外的四個腳趾向腳底彎曲,緊貼腳底,並在腳下趾間塗上明礬,時間一長,腳纏得弓彎短小,使腳底凹陷,腳背隆起,腳的長度會被縮短。
雲南六一村的吳楊氏老太太這樣回憶她的纏腳的經歷:她母親用織布機上的「射通」,橫墊在她的腳腰下,讓腳腰凸起。然後,裹紮起來,逼她走路。慢慢的,腳腰被「射通」凸斷了。她因此一個多月不能下床走路。雖然腳腰折斷了,但她的腳仍然臃腫難看。她母親又念叨:你這雙男人腳,怎麼還不爛?她奶奶也說:難爛了,該使用法子了。於是,她母親在她奶奶的指導下,找來半廳配祥個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腳底、腳腰、腳面上,再用纏足布包裹起來,套上小鞋,讓她下地行動。她的腳被劃破了,血跡從纏足布中滲透出來,變黑,發腥,發臭。她經常疼得臉色蒼白,精神恍惚,體重大減。
纏足通過外力改變腳的形狀,嚴重影響了腳的正常發育,引起軟組織攣縮,這個痛苦的過程是用言語不足以描述的。而一千多年以來中國的千千萬萬的女性從小就要經受這樣的痛楚,不情願的忍受這種從心理和身體上的摧殘。
通過纏腳而來的小腳真的那麼美嗎?以至於男人在娶妻時將它作為一條最重要的標准,而女性將它作為人生中對自己身體必須實現的重大改造。事實則不然,下面有一段關於小腳的真實的描述,讓人非常的感慨,從我們現在的審美角度出發,我們甚至會覺得我們的祖先是那麼的不可理喻。
一般來說,小腳從正面看,像火傷之後,脫去陳皮爛肉,露出變形、變顏的一個肉疙瘩。只有一個翹起的趾頭,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它,一概呈現出可憎的模糊輪廓。 從側面看,腳趾和腳跟已從中折斷,兩部分緊挨在一起,在軟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條由兩端站立的曲線,腳跟臃腫,腳掌消失,腳背凸起。腳的全長不及自然長度的一半,整隻腳像一個不規則的三角形。最恐怖的是從正面看腳底。那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誕圖案。除了變形的足跟之外,已沒有一丁點平滑的腳板。四個腳趾長短不一地向外轉折,圍繞在以大腳趾為軸心的腳心下面,腳趾的正面因此變成了腳板心,完全扭曲地壓在了腳板底下。
我們都很清楚,在審美不超出常態的情況下,這樣的小腳是很醜的。事實上,這樣的小腳也不健康,不實用,纏足對人身的傷害是終身的。纏了小腳的女人其支撐的重心移到腳外部,行動極為不便。而且它們成年後多患早發退行性關節炎。
無論是從賞心悅目還是從健康實用的角度,女人纏小腳都是不應該被接受的,而這樣的殘忍的行為在我們中國的歷史上卻曾經盛行一千餘年,以至於我們不得不承認它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有影響力的文化,古人的這種不健康的視覺審美取向就象一個復雜的謎(當然,這肯定不僅僅是個審美的問題),而這個謎的背後有太多的東西值得我們深思和反省。
很多人都認為女子纏小腳的習俗是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的產物。顯然,它們之間是有很多的內在的聯系的,但如果要說,小腳文化與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有著必然的等同性,卻是值得懷疑的。在西方也同樣經歷了封建社會,女子的地位一度非常低下,他們的女性通過束腰和穿高跟鞋的方式來獲得男性的認可,沒有聽說過有逼迫女性纏小腳的歷史傳聞,這無論如何比纏小腳來的文明。
女子裹小腳的起源據說是這樣的:南唐李後主(公元937——978)因為喜歡宮嬪睿娘的小腳狀態,就讓她纏足做新月狀,並因此成為皇宮里最受寵的一個女人。於是皇宮里開始流行纏足。由於皇帝的表率作用,小腳成為時尚,繼而官場與民間也相繼流行。
這並沒有得到確證,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唐朝的女子不用纏腳,而恰恰是從宋朝(公元960——1234)開始,儒家文人乃至於農家男人開始痴迷的追捧女子的「三寸金蓮」。但我們都知道中國的封建社會在秦始皇統一全國(公元前221)之前就已經形成。從此我們可以看出,纏小腳的習俗並不是封建社會和男權社會的伴生物。
現在就有一個最大的疑問,那就是為什麼偏偏就是在宋朝,這樣一個隨著歷史前進的步伐已經比較開化的年代,女子裹小腳這樣的反人道的殘忍的習俗卻盛行開來。其實「三寸金蓮」的說法源於北齊少帝蕭寶卷贊其寵妾潘玉兒一雙柔弱無骨的纖小美足「步步生蓮花!」,但當時及其後的隋唐在對腳的審美上並未出現這樣的傾向,所以女子裹小腳在宋朝泛濫開來絕不可能是偶然的,一定是有其社會與思想根源的。因為時代久遠又難以找到第一手的資料,我們只能根據當時社會以及文化方面的史料作一些合理的推理,下面我想盡我所能就這個問題作一些深入的思考與探索。

任何一種現象都可以從社會的歷史與現實中尋找根源,而且其根源一般都可以追蹤到文化,小腳的陋俗也不例外。小腳習俗所存在於的文化環境必定是一種非理性的文化所產生的。而一般來說,文化內涵中核心思想的單一性或者說叫做單調性是非常容易導致文化的非理性,因為缺乏不同思想的爭鳴,就難以對思想本身進行反思,同時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因為缺少其他思想的制衡,容易走向極端。當這種非常態的文化主導了一個國家時,這個國家的民眾作為個體就被單一的思想簡單化,無論是從個體自身還是與其他個體相比較都找不到思考的內驅力,作為整體因為內部沒有差異性,缺乏內部矛盾的整體失去前進的原動力。當整個國家都基本靜止了他的思維,民眾反過來就完全固守於已有的非常態文化,並逐漸惰性的走向極至,國家與民眾不可避免的進入非理性狀態。尤其不幸的是,文化中核心思想的一元化與由它所主導的非理性國家互相作用,形成惡性循環,在這種情形下,任何荒謬的事情的發生以及可能長久的持續都是不足為奇的。而在宋朝,程朱理學就是上面推理的現實演繹。朱的理學與程的心學都是對儒家學說的進一步發展,將中庸提到天理的高度,並根據他們所認為的道與器相分離的原則,提出了「存天理,滅人慾」的思想。這種思想體現了對作為人這樣的有尊嚴的個體的極端的不尊重,當這種思想成為整個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時,一旦腳是否小成為評判女子是否美的標准(事實上已經上升為賢良與道德的標准),全社會對於女子因此所遭受的痛楚的漠視也就不足為奇了。
宋王朝在中國歷代王朝中是一個比較弱勢的政權。一方面,其領土局限於中原及長江以南地區,該地區內又基本為漢族人,所以無論是地域文化和種族文化都是比較單一的,這種情形有利於某一種思想在全國形成權威地位。而在漢唐時期,因為領有西域大漠,肢體完整,政治文化中心長安更是胡漢文化的交匯地帶,這就是為什麼盡管從西漢時漢武帝就已開始認識到儒家學說是統治者愚民的一劑良葯,並讓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而這卻沒有導致漢唐期間儒家思想在社會中的極權地位。另一方面,縱觀整個宋朝政權歷史,在與少數民族政權如金、遼、西夏交戰的戰場上一直處於被動地位,朝廷內也有主戰和主和兩種聲音,但主張稱臣和進貢的投降派一直都佔了上風,而且皇室也傾向於苟和求安,但這就增加了百姓的賦稅負擔,民不聊生,農民起義風起雲涌,因為這種內外交困的局面,加之政權本身體弱,所以幾乎沒有哪個朝代像宋朝的當權者那樣對安定與秩序充滿了渴望。
儒家思想的核心是道德至上,而最基本的道德規范是「三綱五常「,三綱是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是仁、義、禮、智、信。可見,儒家思想是強調秩序和塑造權威的思想,是維護皇權與男權的思想,這正切合了當時政權的需要,所以統治者極端的推崇儒家學說,並在統治中深刻地貫徹、嚴格地執行、極力地發展儒家思想。男權與皇權都屬於極權和威權的范疇,都是儒家思想所倡導的,它們一脈相承。隨著皇權的權威被進一步神化,男子相對於女子強勢地位就被進一步增強,而男子的強與女子的弱是相對的,即這種更加強勢的地位必定是建立在進一步降低和弱化女子的地位的基礎上的。在這里有一點應該被提到,宋朝的男性是比較壓抑的,他們在對外族的戰爭中基本都是失敗的,這裡面除了國力軍事等宏觀因素,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在古代戰場當戰法水平接近時,士兵的力量與野性至關重要,宋朝軍隊在用兵方面與北方少數民族相比水平相近,但由於士兵基本上是漢人,而且多來自江南,在力量與野性方面相對明顯欠缺,在戰場上的失敗就不奇怪了,但由此而來的巨大的挫敗感對宋朝的男性是沉重的心理上的折磨。在宋朝這樣一個男權社會里,男子對自己的強大有著與生俱來的自負,但當他們的這種自負被自己的保家衛國的無能所重創時,必然從本能上必然去尋找出路以承載破碎的尊嚴。很顯然,女性是最合適的對象。漢代才女班昭在她的著名的《女誡》中曾提到:「陰陽殊性,男女異行。陽以剛為德,陰以柔為用。男以強為貴,女以弱為美。」可見在中國歷史上,男性的剛強在本質上就是以女性的柔弱為襯托的,所以,必然的,當時的男性潛意識的迫使女性走向更弱勢的地位,從而為自己在戰場上丟失的自尊尋找平衡。女性在纏了小腳之後,因行走不便只得輕抬步微扭腰(所謂的蓮步姍姍)而盡顯柔弱,因不能輕松隨便走動只得好好獃在家裡相夫教子,做一個嫻靜的賢妻良母,這與宋王朝政權渴望的秩序是相符的,更是當時逐漸走向極端的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境界,而且還暗暗迎合了當時男性當中普遍的一種心理需求。因此,女子纏小腳的行為在宋朝走向泛濫是由當時社會極其不正常的宏觀的社會形勢和文化氛圍所決定的。
纏小腳的陋俗竟然能從宋朝一直延續到民國初期,最合理的解釋只能是,宋朝以降,極端的儒家思想,也就是將禁錮人性的禮發揮到極至的程朱理學一直在社會占據著統治地位。但是,社會這種宏觀的思想的代代傳承具體到微觀是由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個體所實現的,程朱理學的延續不衰說到底是一代代的一個個有靈性的人所作出的選擇的綜合的結果,這是一個多麼大人為的悲劇。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隨著國際形勢的發展,國內外交流的頻繁,西方的文明之風在國內逐漸刮大,知識分子率先覺醒,並開始積極宣傳西方的各種流派的思想,反思我們的傳統文化的某些弊病,這種思考逐漸蔓延到整個社會。在這種多元的文化氛圍熏陶之下,當時的社會思想非常活躍,人們開始真正的理性的去審視自己的那些為禮教所束縛的非理性的風俗習慣,所以,水到渠成的,男人的長辮子給剪了,女人放足了。但是,中國女人的千年裹足的疼痛與屈辱實在是不能這樣輕輕的一筆就從我們的歷史中勾去,只有對歷史的深刻反思才能讓我們克服蒙昧,踏者歷史的足跡繼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