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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結婚證需要准備什麼

發布時間: 2022-01-19 09:44:36

『壹』 領結婚證需要准備什麼東西

兩人想要成為合法的夫妻,就需要到民政局登記領證。辦理領證流程雖然不是很復雜,但還是有很多的新人不知道具體的步驟,下面就一起來看看。
一、領結婚證所需證件
1、男女各自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雙方戶口本或是戶籍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3張兩寸近期男女免冠合照,一般都是紅底。
4、非直系或三代旁系無血緣關系證明(結婚登記處領取表格填寫即可)。
5、離異者需要准備離婚證或是法院出具的離婚證明。
二、領證流程

領結婚證准備好證件,到婚姻登記處把證件遞交給婚姻登記員,對真實性和新人問詢的簡單步驟,就能領取結婚證了。
1、准備領證所需證件

准備登記的男女,需要提前准備好領證需要的證件。

2、拍攝結婚登記照
在領證所需證件中需要准備3張結婚登記照,新人可以提前拍攝,自行准備。如果沒有提前拍攝的新人,也可以到婚姻登記處當場拍攝登記照。拍攝結婚登記照的價格在30元左右,不同地區的價格會有所差異。
3、上交證件和復印件

身份證和戶口本都是需要復印件的。身份證的復印件需要正反兩面,並復印在一張A4白紙上。戶口本需要復印屬於自己那一頁和戶口本第一頁。
4、填寫結婚登記聲明書
新人將證件上交給工作人員之後,工作人員會給男女各一份結婚登記聲明書以及無配偶無血緣的聲明書,雙方需要按照真實信息進行填寫。
5、審核文件

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會將上交的證件、聲明書就那些審核,如果產生疑問,有權向新人進行提問。
6、發放結婚證
當一切都審核無誤之後,工作人員會將結婚登記照粘貼在結婚證上,並蓋上鋼印,發放給新人。

『貳』 領證前需要准備什麼

無效婚姻: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未到法定婚齡。
可撤銷婚姻:
1、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叄』 領結婚證都需要帶什麼證件

領結婚證的,一般都需要帶8種證件。分別是: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2、當事人雙方的居民戶口本;3、三張兩寸大小的結婚登記照,紅藍背景;4、無血緣關系證明;5、單身證明;6、再婚者需要出示離婚證明或是離婚證;7、港澳台同胞需要出示通行證,回鄉證;8、外國友人要出示有效的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肆』 領結婚證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領結婚證需要准備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然後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核後,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會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門居民或者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伍』 領證前需要准備什麼

1、關於領證要帶的東西: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初婚,並且是土生土長的中國人,只需要帶兩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由所在單位、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加上3張兩個人的兩寸雙人彩照也就是我們經常會看到的結婚證上的紅底雙人合照,這個照片可以自己找專業攝影機構按照要求拍攝,也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拍攝;另一種情況就是再婚或外國人士,情況略微復雜,建議到當地民政局官網查詢或直接電話聯系民政局進行咨詢。2、關於婚檢:雖然並沒有強制性要求婚檢,但是建議結婚前都需要做婚前體檢,如果發現一些傳染性疾病,需要先進行治療,有的疾病也會影響生育。我國母嬰保健法規定對准備結婚的男女提供醫學檢查,對嚴重遺傳病、指定傳染病、有關精神病進行檢查,提出醫學意見。在結婚登記時應當出示婚前醫學檢查證明。婚前體檢包括體格體檢和健康詢問及家族歷史調查等內容。通常醫生會先詢問您是否有病史,有沒有家族病史,接做抽血化驗,檢查血常規,肝功能,接著檢查身高、體重、呼吸、脈搏的情況,精神、語言、行為能力是否正常。還要檢查生殖器官的發育情況,做B超、心電圖、性病的體檢。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陸』 領結婚證需要准備什麼

領取結婚證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男女雙方當事人自願;2、達到法定婚齡,男性不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性不早於二十周歲;3、雙方不存在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4、雙方均為未婚狀態,包括雙方均沒有形成事實婚姻,如果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者任何一方形成了事實婚姻,再辦理結婚登記的話,則構成了重婚。
雙方確定滿足以上條件後,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自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婚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程序】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柒』 領結婚證需要帶什麼

問題:我今年已32歲,現准備同一鄰村姑娘結婚。聽說辦理結婚登記要准備很多證件,如戶口本、畢業文憑等等。我們村離鄉鎮有五六十公里的山路,出去一次很不方便。為了一次能解決問題,特向你們咨詢。請問題:結婚登記應准備哪些文件?
為了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實施,我國法律法規對婚姻登記管理作出了嚴格的規定。按照《婚姻登記條例》第4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①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②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捌』 領結婚證需要准備什麼

領結婚證需要准備雙方的身份證以及戶口本,如果是離婚之後再結婚的話是要帶上離婚證的,還有紅色的背景兩寸合影照片。需要注意的是,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是必須親自到結婚登記處進行登記的,才能夠發結婚證,不能夠讓別人代去。
一、 領結婚證的條件
現在社會發展的越來越好了,很多人都會選擇結婚,那麼結婚的時候領結婚證是有一定條件的,首先男女雙方肯定是需要自願結婚的,如果不是自願結婚的話,領不了結婚證,尤其是被強迫的。男方還必須要年滿22周歲,女方滿20周歲就可以了,如果是未成年的話是不可以領結婚證的。沒有禁止結婚的法定情形,其中包括直系的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所以是不能夠與直系親戚結婚的。結婚之前最好要體檢,因為不能夠結婚的疾病是不能發結婚證的。雙方也均無配偶,因為有配偶的話會犯重婚罪。所以領結婚證是必須要滿足這些條件的。
二、 結婚證的作用
所有人結婚都會去領結婚證,因為結婚證的作用非常的大。結婚證是婚姻登記機關所簽發的,證明彼此之間婚姻關系而有效建立的法律文書,所結婚證是作為婚姻登記機關具有行政許可和備案的功能,從拿到結婚證的那一刻起,那麼夫妻之間就能夠形成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受法律保護。一旦結婚之後雙方之間某一個人出軌的話,結婚證就能夠證明你們之間的關系,想要離婚的話是可以索取相應的賠償,而且有的人會犯重婚罪,那麼結婚證就是一個很好的證明。
綜上所述,結婚證非常的重要,領結婚證時是需要有一定的准備的,比如說身份證以及戶口本還有照片,領結婚證也要一定的條件不能夠是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