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急需暫住證怎麼辦
急需暫住證具體如下:
1、申請人需准備好個人的相關資料,例如本人身份證件、戶口本或者租房協議、房產證明的復印件等資料;
2、申請人根據自身情況,由相關人員帶領至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進行辦理;
3、如果是暫住在居民家中的,則由其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本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其委託的管理站申領暫住證即可。
居住證有兩個重要的方面,一是申領的條件,二是申領後享受的權利。
徵求意見稿明確列舉了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這些基本公共服務第一條就是免費接受義務教育,並且沒有規定限制條件。還規定了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以享受的便利,包括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等權利。
居住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下列規定確定落戶條件:
1、建制鎮和城區人口50萬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或者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
2、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小的地方,可以參照建制鎮和小城市標准,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但對合法穩定住所不得設置住房面積、金額等要求,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3年;
3、城區人口1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的落戶條件為在城市有合法穩定就業達到一定年限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但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的要求不得超過5年。其中,城區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可以對合法穩定就業的范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條件等作出規定,也可結合本地實際,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4、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應當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二十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符合居住證申領條件但拒絕受理、發放;
(二)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三)利用製作、發放居住證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四)將在工作中知悉的居住證持有人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
(五)篡改居住證信息。
❷ 暫住證怎麼辦辦理暫住證需要什麼
1、居民身份證或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2、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的,需提交戶(房)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暫住在出租房內的,還應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續或協議,證件地址與辦證人實際暫住地址不一致的,戶主應註明辦證人的實際居住詳細地址;3、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和建築工地內部需集體辦證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有流動人口姓名、性別、戶籍地、暫住地詳細地址、公民身份號碼、服務處所、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的申領《暫住證》名冊;4、暫住在賓館、飯店、招待所等旅店業單位,提交暫住旅店業單位出具的在住證明;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❸ 現在辦暫住證怎麼辦理,要快的
申請暫住證需提交的材料:
應當持以下證件證明材料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手續:
1、居民身份證或者原籍鄉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
2、暫住在本市居(農)戶內或出租房內的,應提交房(戶)主的戶口簿或身份證,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戶)主應註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張;
4、辦理時限:對證件和證明材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外地來京人員,暫住地公安派出所應當自受理申領之日起10日內核發《暫住證》。
(3)暫住證怎麼辦擴展閱讀:
辦理《暫住證》變更與延期:
1、外地來京人員在《暫住證》有效期內變更暫住地址的,應當持《暫住證》,房(戶)主戶口簿或身份證,證件地址與暫住人口實際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戶)主應註明辦證人實際居住的詳細地址,向新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遷入登記。
2、《暫住證》有效期最長為一年,逾期作廢。《暫住證》有效期滿後仍需暫住本市的外地來京人員,應當在期滿前10日內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辦理《暫住證》。
3、外地來京人員持有效期限不滿一年的《暫住證》,有效期滿後,需要在最長有效期內延期的,可以申請延期登記。
4、外地來京人員離開本市,應當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登記,並將《暫住證》交回公安派出所。
5、外地來京人員遺失《暫住證》的,應當及時向暫住地公安機關報告,並按規定重新補辦。
❹ 在網上怎麼辦暫住證
網上辦暫住證可以搜索本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打開網站填寫信息;填寫完成確認提交、電聯當地派出所詢問是否通過,通過後15天內到遞交申請的派出所領取暫住證。
【法律依據】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❺ 個人暫住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理機構:公安派出所
一、受理范圍
凡外省市人員在本市暫住3天以上,均應辦理「暫住戶口登記」。其中,對年滿16周歲,有合法的居住場所,來滬從事務工經商和其他經濟活動的人員,應當申領《暫住證》
探親、訪友、旅遊、就醫、出差等人員,按照規定申報暫住戶口登記或旅客住宿登記,不申領《暫住證》
二、受理程序
(一)申領《暫住證》的外來人員須交兩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和有關證明材料,手續是:
1、暫住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辦證;
2、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僱主將暫主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辦證;
3、暫住在租賃房屋內的,由房主帶領外來人員到出租房屋所在派出所申領、辦證。
(二)填寫《實有人口管理—暫住人口信息採集表》,保存暫住登記單。
(三)派出所應當在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員憑登記單換發《暫住證》。
(四)有效期限:暫住登記有效期自辦理暫住登記手續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暫住證》的有效期自簽發之日起兩年內有效。已辦理暫住登記或者申領《暫住證》的人員,有效期滿需要在本市繼續暫住的,應當在有效期滿之前向發證機構辦理延期或者換證手續。
三、收費標准及依據根據上海市財政局滬財綜(1999)2號文、上海市物價局滬價行(1999)52號文規定:上海市外來人員暫住證工本費,每證5元。
申領《居住證》時,申領人應提交材料:
申領《居住證》的人員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供居住登記證明、婚育狀況證明和健康狀況證明外,還應當根據情況分別提供下列材料:
(1)就業的,提供綜合保險證明、穩定就業證明或者投資、開業等相關證明;
(2)作為人才引進的,提供學歷證明、專業技術證書、能力業績證明、穩定就業證明或者投資、開業等相關證明;
(3)投靠親友、就讀、進修等長期居住的,提供相應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 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城市暫住三日以上的,由暫住地的戶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內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暫住登記,離開前申報注銷;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公民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內暫住,或者在常住地市、縣范圍以外的農村暫住,除暫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設置旅客登記簿隨時登記以外,不辦理暫住登記。
❻ 暫住證怎麼辦理
暫住證需要到暫住地轄區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點申辦,具體辦理步驟如下:
1、填寫《暫住人口登記表》。
2、提交身份證、流動人口婚育證原件、復印件等資料。
3、提交暫住證專用照片2張(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館拍)辦健康證可以到最近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工作單位所在區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體檢,如體檢結果合格,即可取得健康證明。
申辦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明(原件);
2、健康檢查報告或健康體檢表;
3、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張;
4、外地從業人員需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法律依據】
《暫住證申領辦法》第五條 申領暫住證須持暫住人的居民身份證,並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暫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攜帶戶主的戶口簿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二)暫住在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或者工地、工場和水上船舶的,由單位或者僱主將暫住人員登記造冊,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三)暫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攜帶租賃合同,帶領其到暫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暫住證。
第八條 暫住證登記項目主要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證編號、暫住地址、暫住理由、有效期限等。
暫住證登記項目需要變更、更正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變更、更正手續。
第十三條 暫住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除公安機關依照本規定可以收繳或者吊銷暫住證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扣押公民的暫住證和其他身份證件。第二條 暫住證是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市區或者鄉、鎮,在其他地區暫住的證明。
暫住人在暫住地辦理勞務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證照時應當出示居民身份證和暫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