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人訂婚,結婚都訂什麼弄什麼的
上海人如果有訂婚儀式,通常由新娘家操辦。然而,如果她的家庭承擔不起,或是她的父母住的很遠,新郎家也可以操辦。 客人名單沒有限制。但參加儀式的主要人員限制在親屬和好朋友的范圍內。但是,如果是非正式的,在大房子或大廳中舉辦的聚會,兩家親友都可參加。訂婚聚會一般採取新娘和她母親喜歡的形式,以晚宴的形式最為普遍。
另外想說的是,你對於婚禮要求方面,不要妥協,這里不是說你想跟婆婆搞好關系就有用的,因為她心裡不一定這么想.所以女生婚前該為自己爭取的東東,不要隨便放棄.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你要跟你老公溝通好,讓他站在你這邊,這點是最重要的.
『貳』 上海南匯訂婚有什麼風俗
在南匯當地叫過門,男方要給女方一定的禮金,價位根據家庭情況而定,但最少也要兩三萬吧~
雙方父母是一定要見面的,送東西的話要看男方自願了,有送鐲子啊啥的,但這個不一定的。
要辦酒席的,規格略次於結婚,但也要排場的,基本上主要的親戚要請的,也要相關的儀式,很正式的。
以上僅個人觀點,還需補充。。。
『叄』 上海訂婚的習俗有哪些
1.訂婚 又稱定親、攀親。舊俗,婚姻由父母作主,男方托媒婆至女家提親,稱「討八字」。女家如有意,就將其女的「年庚八字」(生年、月、日、時辰)書於紅貼,送至男方。男方請算命先生「合八字」,又稱「排八字」,再由雙方父母、兄嫂等到對方相看,稱「相親」。男女雙方擇吉日定親設宴,稱為「攀親酒」。
解放後,青年男女大多自主擇偶,在徵得父母同意後去政府登記結婚。70年代起,不論是本人相識或由人介紹,女子由母親或嫂嫂、姐姐等陪同去男方相親,稱「認人家」。若雙方滿意,即擇日定親「走通」,由男方宴請女方及其父母和至親。
2.納彩 舊時,男方贈女方信物,稱「納彩」、「行盤」。富裕之家饋贈銀幣、飾物及茶葉、麵粉,通稱「金芽玉塵」。茶葉必不可少,謂「千金萬禮買不動,四兩茶葉定終身」。另有棗子、花生、桂圓、松子四物,取意「早生貴子」。女方則用紅綠色染的大米相贈,稱「金珠玉粒」;還有的包大粽子1隻,謂「太婆粽」;周圍有小粽子5~15隻,取意「五子登科」、「七子八婿大團圓」。民國年間,除金銀首飾、錢幣外,通行饋贈「七腌、八鮮、九烏青」(即約七斤重的腌豬腿、八斤重的鮮豬腿各1隻,九斤左右的大青魚1條),外加鵝、雞、粽子、定勝糕等。婚禮之前(一年或數月不等),由男方約定迎娶日期,俗稱「送日腳帖子」,再贈錢幣、衣飾、布匹等。解放後,納彩之風一度絕跡,而今又起。
3.迎妝 舊時,婚禮前一天迎妝,男家去女家迎取嫁妝,俗稱「搬家妝」。清末民初:最儉,為7件;稍豐,為雙箱四杌;再豐,為一櫥兩箱、四櫥八箱,並有「墊箱鈿」、「花粉鈿」,其他如被子、衣服、日用品一應俱全。還有以「裙帶冊」(耕田)作陪嫁的。貧戶,聊備薄被、馬桶、腳盆等物及衣服數件而已。
嫁妝的一部分由親朋饋贈,稱「助妝」。嫁妝中被褥由「全福人」(即有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和丈夫)的婦人縫制,折迭時內放喜錢。子孫桶(馬桶)內放紅蛋、棗子、長生果、棉籽、甘蔗。迎妝車、船貼大紅喜字。進入女家還須諸多花費,否則會遭挑剔,拒絕發妝。嫁妝搬至男家,點旺盆、放鞭炮,先置於客堂,後搬入新房。由「全福人」解被攤床。
解放初,提倡節儉,由男方或女方置備必要傢具。60年代起,又行嫁妝。今電冰箱、彩色電視機、收錄機、洗衣機,以至「銀行存摺」,也入嫁妝之列。攀比之風日盛,糜費之習又起。所謂「千金姑娘萬金嫁」,「兒女結個婚,父母剝層皮」。雙方花費上萬元不足為奇。
4.嫁娶 舊時娶親,租用彩轎。新娘上轎與母親相對而哭,謂之「哭發」。鄉間,有「爭親」陋習。彩轎臨門,女家向男家索要茶禮、門儀等費。若不滿足,拒之發轎。往往日中迎娶,夜半始歸。
解放初,舊俗革除,迎親不用彩轎。酒席亦行節儉。茶話結婚、旅行結婚和集體結婚盛行一時。近年來婚嫁必用轎車、客車,酒席多至數十桌,賀禮高達百數元。「爭親」陋習重現。
5.鬧新房 舊時,洞房之夜,行「吵新房」,長幼老少同鬧共樂,所謂「三天里頭嘸大小,太公太婆都可吵」。新郎、新娘必須百般忍耐,不得動氣。解放後,僅看看新娘容貌和新房擺設。今「吵新房」又盛行。
6.回門 婚禮後第二天,新婚夫婦同去女家。稱「回門」。女家設宴款待,稱「回門酒」。新婚夫婦必須在當天日落前返回。今此俗猶存。
『肆』 上海婚嫁習俗
在市區已經基本沒有什麼講究了,一般都是現代婚禮,儀式也與其它城市差不多。但在上海的老城廂還有,特別是上海的浦東(本地人)。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婚嫁迎娶,各地風俗各異,在上海浦東地區,大致可以歸納為走通腳、訂婚、大禮完婚,三部曲。其中大禮完婚最繁瑣:一、走通腳:所謂通腳,就是一對戀人開始在兩家來去出面走動的第一次,男的稱為「毛腳女婿」,女的稱為「新小姐」。第一次進門,父母會用熱氣騰騰的「糖滾蛋」招待新人:二、訂婚:現在的浦東婚姻習俗,還是有先訂婚,再結婚的習慣,訂婚的禮數還是比較簡易的,擺幾桌酒席,叫幾家至親長輩到場,大家吃一頓,也算有點告知的味道。其實,訂婚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只是一種形式習慣罷了;三、婚禮進行曲:1、男家下聘禮:定出結婚日期,給女家送去三金四銀、彩禮現金、太禮、離娘肉、喜糖、、、、、、;2、女家備嫁妝:以前,浦東地區的女子從小就紡紗織布,(浦東新區原名川沙,據傳,川沙地區原來竹園很多,人們在竹園里經布,紗要穿來穿去,所以川沙成名)這些紡出的布匹除了供家人的穿用外,很大一部分是用來作為姑娘今後的陪嫁品,作為填箱的陪嫁帶到男家。女孩子喜歡把心愛的衣服儲存著,作為嫁衣裳。父母准備了被子幾十條,花花綠綠的,還有衣箱、櫃子、紅木八仙桌、梳妝台、洗刷用具、馬桶、子孫碗、等等等等;3、男家到女家取嫁妝:老娘舅或者爺叔領隊,新郎官帶隊,男男女女隊伍龐大,當取嫁妝的人走到女家村外時,就得停下來休息,而且不準說話,也不準抽煙。直到女方家中有人到村口張望招呼時,取嫁妝的人才能進到女方
『伍』 年底就要和女朋友訂婚了,明年結婚,我們打算在上海買一套房
年底就要和女朋友訂婚了,明年結婚,打算在上海買一套房,如果是外地戶口,一定要結婚後才能購買上海的房子。
『陸』 請問這個女的是誰,台灣的
這個叫徐若瑄,1975年3月19日出生於台灣省台中市豐原區,中國台灣女歌手、演員。
1990年,參加中國台灣華視節目《TV星秀爭霸站》舉辦的「才藝美少女選拔」獲得冠軍後正式出道。1995年,前往日本與南原清隆等兩位日本成員組成「黑色餅干」樂團,並推出專輯《生機》。1998年,憑借《Timing鬥志》登上日本紅白歌會舞台。2000年以後,徐若瑄把演藝重心轉回國內影壇,2006年,主演電影《雲水謠》上映。2010年,簽約日本環球唱片公司,重返日本發展。2014年2月20日,與李雲峰結婚;6月29日,兩人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私人婚禮;同年9月,擔任東方衛視音樂真人秀節目《中國夢之聲第二季》的評委。2015年8月13日,在新加坡誕下兒子。2016年6月30日,世新大學上海學院MBA公布了上海境外碩士在職專班榜單,徐若瑄以第10名正取。
徐若瑄與兒子
生子
2015年8月13日,40歲的徐若瑄在新加坡誕下兒子,小寶貝2公斤重,17日,徐若瑄曬出與兒子的合影。
隨後舒淇曬照並評論:「偉大的媽媽,恭喜你終於誕生小V寶Dalton baby,太了不起了。願你好好保重自己,可愛的Dalton baby快長大。」
大S轉發舒淇微博祝福「恭喜Vivi!太辛苦你了~好為你開心,好好做月子喔!」
正取
2016年6月30日,世新大學上海學院MBA公布了上海境外碩士在職專班榜單,徐若瑄以第10名正取
『柒』 女朋友訂婚一年
感情是相互的,可以互相包容,但是不要把自己的姿態放太低,個人建議去了解一下有沒有別的客觀因素,如果沒有,那她根本就不愛你,還是乘早收回自己的心吧,祝你幸福。
『捌』 大家知道訂婚有什麼風俗呢
1、彩禮。
一般在訂婚時就要完成這個環節,或者訂婚時拿一半,結婚時拿一半,現在彩禮主要是一個儀式。彩禮是需要經過媒人之手或者當著媒人之面過給女方家的,之所以需要這樣的儀式,是為了體現媒妁之言。有的新人現在採用存摺的形式,但大部分人還是用現金,有的時候還含有金器。
2、酒席。
一般要提前數天到酒店預訂(結婚酒席則還要提前數個月預訂,否則很可能訂不到),先支付一些訂金,可以和經理談桌數,包間,大廳,桌椅,空調,菜樣,酒水等布置與優惠等內容,並提前感受一下空調的性能。
3、送紅包的禮儀。
一般親戚有小孩的,每個小孩都要發紅包,或者對還在上學或者比自己小的同輩也要發,這樣的紅包主要做個心意,紅包需要提前包好並多包幾個,到時好分發。一般都是親戚,且親戚主要聚居在老家的村裡,距離預訂的酒店還有數公里還要接送的。
訂婚注意事項
1、定下吉日。
事先與雙方父母溝通協調好,選一個雙方都方便的時間見面,並准時前往。
2、禮節應該到位。
無論是在交談中還是席間,男女方都應及時添茶續水、添酒布菜,給對方家長以有教養、懂禮貌的好印象。
3、訂婚地點選擇。
「訂婚」一般男方與父母(親人)一起,攜帶糕點、水果、煙、酒等禮物,親自登門拜訪女方的父母,與未來的親家見面。
『玖』 為什麼要訂婚不直接結婚
訂婚,又稱婚約, 依照我國民間習俗,通常結婚前先有訂婚之儀式: 訂立婚書、交換禮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訂婚在法律上是屬於一種契約行為, 這是一種身分契約。此身分契約具有幾點特點:婚約的訂立不得代理,婚約必須男女雙方彼此合意才可成立。具有法定的訂婚能力者, 才能從事訂婚行為。對於訂婚能力的界定是以年齡為標准:男滿二十二歲,女滿二十歲即具訂婚能力。婚約不得強制執行。婚約固然應該遵守,但也應遵照男女雙方當事者的意願。若有一方不能夠履行的,不能強制執行。另根據《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因此,訂婚了不算夫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八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拾』 我和我的女朋友分別在蘇州和上海。我門要訂婚了
還是再溝通下吧,給對方一個機會,也給自己一個機會。
就在訂婚的前一天,她又去相親了(如果已經證實),分手後的4個月後,她又要和我和好,這是一種什麼心理?你認真分析過沒?
我認為她對你的不夠滿意,還想找更好點的,但是又找不到。
你現在要確認的是他對你的感情到底有多深。
如果感情不是很深,對你的條件也不夠滿意,還是分了比較好。
不要考慮你自己的感情,否則婚後會很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