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內蒙古女子逛店選8963元衣服,沒錢結賬怒摔手機,你如何看待她的行為
首先我認為她這樣的行為是不太妥當的,消費應該理性,根據自己的自身情況進行消費,面對自己消費能力不足的商品就放棄購買,不要帶入自己的不良情緒。
該女子的行為讓人感到迷惑,她的故意消遣老闆的行為令人不解,或許是一時的報復,或許是某個網紅的整蠱,但我認為這些是沒有意義的。因為老闆也沒有造成任何損失,但是她自己卻損失了一個手機,也有人認為,她可能是正打算付款時發現信用卡被男朋友限額了,一時氣憤。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我們都應該盡量控制自己的情緒,不然不僅沒有任何效果,反而讓自己成為笑柄。同時如果是故意整蠱那更沒必要,不應該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以整蠱別人而獲取他人的關注,這是不恰當的。
面對超出自己消費能力的商品,我們還是要理智面對,如果十分喜歡可以適量購買,不要暴力解決,不要將自己的情緒發泄在別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