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男子列車多次猥褻女子,並稱脫光衣服都沒事,這是幸福!他怎麼想的
不得不說,在列車這樣公眾場合,能公開地,並進行多次猥褻女子,說明其是很無知的,同時很流氓好色。他的無知之處,不知道這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另外稱脫光衣服都沒事,這是幸福。能說出這話,說明他的人性道德底線是很低的,隨時隨地都可以解決自己的生理需求,也從來不會考慮別人的感受。這個男子法律意識淡薄,屬於自私貪色流氓之徒,沒有任何道德底線,喜歡自以為是,掌控別人任為自己所用。
第三:法律意識淡薄
不得不說,一個人的行為跟其認知有很大關系。在沒有接受過教育的男性裡面,他們就感覺自己所做的都是對的,自己是自由的,想要干什麼就干什麼,對女人也絲毫沒有尊重而知。對於法律,因為沒有聽說過這個不能做,所以就盡情大膽去做。對於一個有素質,有教養的男性來說,對於一個長相好看,打扮也妖艷的女性會多看兩眼,這是人性。但就想要由此去猥褻佔有對方,完全就是無知,以及沒有自己的一點點法律意識。現實中聰明的男子,沒有這樣公開在列車上去猥褻女子的,只有無知的人才會做出這樣的低端行為。
每個人都有性慾,男女之歡確實也讓很多男性上癮,但這不應該成為猥褻女性的借口。拒絕不尊重女性的任何行為,潔身自愛,男子不要隨意觸碰女性身體,這就是最大尊重。
2. 為什麼男生親吻時,會把自己的衣服脫光還把女生的衣服脫光
男生親吻脫光自己和女生的衣服是為進一步的肌膚之親,待女生不拒絕時非常輕而易舉地把機關槍插入女生的身體。
3. 如果一個男人看到你就瘋狂撕開你的衣服,又親又吻!是喜歡你嗎!
這不叫喜歡,這叫獸性大發。如果喜歡你不會這么不尊重你的,遠離這樣的男人,他會傷害到你的!
4. 男朋友和我瘋狂接吻,他亂摸我胸,吻我胸,吸我胸,還想解我內衣,是玩我的么
這個不一定是,因為,在男女,激情時,會有一些生理上的沖動,慾望是支配手的。不能完全的這么認為。但是,對於現在的社會來講,你們太小的話,年齡不夠的話,不狗雙方了解的話,希望你最好不要完全答應他。你的最後防線,是你的私密處。絕對不能風險出去,因為,得到了,不一定就會珍惜,更何況是現代的社會。別相信,愛他,就把寶貴的給他。那是編造出來的!那是得手的一種借口。女人要三思啊,男人要慎重啊!!!!!!希望能幫助到你!!!
5. 男人把女人的全部衣服全部撕光然後每個部位都親
有點太飢餓了吧?這看雙方的交流情況了,如果互相樂意,誰也管不著,就是一種情調,不過我個人更喜歡溫柔點的
6. 公司里的男總裁強行摸女下屬胸,兩人在辦公室里脫衣服、摸對方的隱私部位
不構成,你情我願我事,頂多是道德問題。如果雙方沒結婚,頂多場合有點高情趣
7. 男生把女生脫光親吻胸部和下身,會怎麼樣
正常,如果別人不情願,那就構成犯罪了,如果是男女朋友,你們盡管發飛潛能,謝謝採納
8. 男親女人把她的衣服扒了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9. 如果一個男人愛你愛到極點,他甚至把你衣服扒光想不停的親你,你也非常愛他,你會讓他親你嗎
這也許是我的親身經歷吧,當我和我深愛的那個男人躺在同一張床上的時候,他說:「我們做愛吧」。他離過婚,不過我非常愛他。在他提出要求的時候,我內心深處有個聲音在說,不要逾越道德的底線,他離過婚。我一開始拒絕了,我問他:「你愛我嗎?哪怕是一瞬間的念頭說你愛過我?」他的回答「我一直都很愛你,只是我們不可能」。他繼而又問我說:「有愛才能做愛嗎?」我回答:「並不是,但我希望當你解開我的扣子的時候,理由是你愛我。」
其實如果這個問題發生在你身上,無論如何你也會答應的,除非你有性潔癖。一個女人見不得自己深愛的男人慾火焚身但自己卻不能去安慰她。這個問題的主要關鍵是你是愛那個男人的,如果不是你愛的男人你肯定會一巴掌打下去,甚至於閹了他。你愛他,所以你會接受他。
末了,有一句話想要對天下的男人說:當初有本事解開她的扣子,就要做好將來給她幸福的准備。其實大部分女人在男人慾火焚身的時候都還處在理智的層面,她答應了你,至少是他對你有好感,更甚於她很愛你,不惜付出一切。
10. 男朋友扒女朋友衣服犯法嗎
在男女生存在曖昧關系的時候,男生產生了各種錯誤的幻想,認為兩個人關系已經非常親密,親密到可以發生性關系的那種。然後有一天,男生就突然闖進女生的房間,強行親吻女生的身體,此時,男生的行為是強奸嗎?是強制猥褻嗎?還是無罪呢?
一、真實案例:案情介紹
檢察院指控,2017年9月30日23時許,被告人王波來到位於本市海淀區X村X號X公寓X房間,在被害人王某1(女,27歲)的拒絕下,仍多次踢踹房門後進入被害人王某1的宿舍,入室後強行親吻被害人王某1的身體等方式猥褻被害人王某1。
事後,被害女生報警,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將男生抓獲歸案,由此案發。被告男生歸案後,認為並不構成強制猥褻罪。
真實案例來源: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二、焦點問題
在該案中,男生在女生拒絕的情況下,仍然闖進女生,然後強行親吻女生的身體,女生在整個過程中都是不同意的、抗拒的。此時,男生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呢?構成什麼罪呢?
三、案例分析
(一)強行親吻女生的身體,是強制猥褻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實踐普遍認為,男生沒有經過女生的同意,強制撫摸女生、親吻女生的身體,則是犯罪。
在本案中,如果指控的事實成立,那麼,在女生不同意的情況下,男生強行親吻了女生的身體,這種情況已經完全符合強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追究其強制猥褻罪的刑事責任完全不為過。
(二)辯護策略分析
在本案中,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認為,被害人自己開門的,他沒有使用暴力手段,就算踹開門,這種暴力手段與強制猥褻行為之間也是明顯不同的。兩個人關系曖昧,發生親密行為時女生也沒有明顯反抗,因此,被告人始終認為被害女生是自願的,因此,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強制猥褻罪,不應該被追究刑事責任。即使構成犯罪,也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表現好等情況,對其寬大處理。
其實,本案暴力行為比較明顯,強制猥褻行為證據也比較扎實。被告人認為他認識錯誤,誤以為女生自願、同意,所以才實施這樣的行為。其實,男生是否認識錯誤,並不影響其刑事責任的認定。即使認識錯誤,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四、小結
在該案中,裁判者認為,綜合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等等全案證據來看,可以認定被告人違背被害女生的意志,採用了暴力手段,強行猥褻了被害女生。因此,被告人的行為已經構成強制猥褻罪。
最終,裁判者判決男生構成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五、後話
其實,在女生明顯拒絕的情況下,男生還硬來,確實不應該,而且完全沒有必要。因為這樣一個小小的舉動,招惹來刑事責任、牢獄之災,非常不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