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和法拉利副总裁谈恋爱,连续8年入选世界百美,她是哪一位女明星
和法拉利副总裁谈恋爱,连续8年入选世界百美,她到底有多厉害?
在电视剧《精英律师》热播的那段期间,除了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还有一个人把观众的视线牢牢吸引住了,这个人就是在剧中扮演秘书栗娜的朱珠。
在办公室出现时,她气场全开,霸气十足。
但5个月后,拉波·埃尔坎被拍到与一名名媛在餐厅约会,还不停亲吻,他们的这段恋情也宣告结束。
之后,只要她出席活动,必定会被媒体问及她的感情生活,朱珠不愿多说,但也从不抱怨、诋毁,只希望保留一些私人空间。
⑵ 做女律师会不会很困难学法的女生该怎么选择呢
做女律师确实有困难,尤其是刚入门的年轻女孩儿。 首先,青年律师的生存状况不容乐观,当然也不排除个别例外:如果你有优越的家庭背景,能为你打通各路关系,或者刚入行就遇到了超级厉害的师父,直接带你进入高级非诉领域等等。总之仅仅靠你优秀的自身素质,恐怕是不会很快成功的。 女生想要安心作好律师,家庭的支持是离不开的。目前,基本上所有的实习律师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刚拿到证时收入也非常少,所以家庭的物质供给是很必需的;另外,年轻律师刚参加工作,遇到的困难也会很多,很容易受挫,所以家庭的精神支持也是不可少的。 作为女律师,来自外界的压力是最大的。 首先,案源问题。现实中,单位或公司客户都更偏向于聘用男律师做法律顾问,这跟社会的大环境有关系,是短时间内无法改变的,也就形成了女律师的天然劣势。 其次,与法院打交道的问题。先说30-40岁女律师,这个年龄段的女律师基本已婚了,但还都算风韵犹存吧。而法院的一些“资深”男法官们,虽说穿着法官袍都挺像人样的,但思想并不一定如此啊。庭下挑逗女律师的情况不是没有,就算打个电话没准儿也会说些下流的话。听我们市律协的领到讲过,尤其夏天的时候,女律师穿裙子出庭,那些男法官的眼睛基本就没在案卷上了。 再说像我这样刚入行的丫头律师吧。我们基本快跟大部分法官的子女同龄,所以只要有一点儿人性的男法官基本都不会对这些小姑娘有不当举动,而且大多会对年轻女律师比较照顾,不会故意刁难,即使是年纪大一些的女法官,也会因为母性而对我们比较客气,所以这一点算是年轻女律师的优势吧。 他们觉得,虽然律师做好了会很赚钱,但职业性质不好,终生忙碌、应酬,还要和公检法机关各种打交道,干净、不干净的交易内情,入行的时间越长,知道的就越多。对于传统的中国社会,起码做这种职业的女性,事业一般的话,收入太少;事业成功,那婚姻家庭基本上就是要出问题的了。 不管怎样,路是自己选的。我自己现在就处于事业的入行时期,但我爱我的工作,尽管压力重重,但动力也满满,而且自主的工作时间让我能充分享受自由。我自觉得内心比较强大,做女强人没什么不好的。生活中若能收获爱情和婚姻更好,但如果不能,那我也绝对不是那种需要男人养,离开哪个男人就活不了的姑娘。如果怕孤独、想找个伴儿,那一只听话的狗狗就足够了。 所以姑娘们,选择权在我们手中。
⑶ 炫富女律师被人肉后删光微博,你见过哪些装X失败的人
看过藏獒和一头“狗”的故事吗?一壮小伙牵了一价值百万的纯种藏獒处理溜弯。逢人便夸耀狗好,人要是没个四五百斤力量的拽都拽不住。这时候看路边一秃顶老头,身边还坐着一只毛都快要掉光了的狗。他的藏獒对那狗一顿嚎叫,那老狗理都没理藏獒。小伙不乐意了,说道:老头,你那狗那么大,是什么狗啊?咱俩的狗斗一下?你的狗输了给我500,我的藏獒输了给你5000。老头说:我正愁我的伙计下个月伙食呢!要不赌大点?我的狗输了给你五万,你输了给我三万。小伙马上火了,我这是纯种藏獒。别说我没告诉你。赌了!俩狗交锋没两分钟,藏獒败下来,再也不敢嚎叫。小伙拿了3万块钱,郁闷至极:大爷,你那是什么狗?怎么能这么猛?老头边点钱边说:我也不知道现在它算啥狗,没掉毛以前是叫狮子!
PS:任何时候都不要炫耀,保持低调!低调!再低调!你炫耀什么,说明你缺什么,真正有实力的人,往往处于平静祥和的状态,就像那位老人和那条“狗”,只是谈定从容地存在着。
你已经是狮子了,何需证明?何需炫耀?
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我身边有个同事,明明穿着品牌、没当别人觉得她衣服好看,问她多少钱买的,她都说这是要跳楼的老板论斤卖的,5块一斤!你想买都买不到了,老板倒闭了呀!带着几万块钱的手表,别人觉的好看,问她多少钱,她问别人的多少钱,人家说2000,她说差不多!某天看见她开了法拉利,她还说这是奶奶的,奶奶老了开不了,送她了。。。她真的很可爱,从不炫耀,别人问她,也是轻瞄谈定的带过,请我们吃特别贵的东西,也是说要跳楼的老板10块钱卖她的!
⑷ 《黑话律师》林允儿剧照曝光,穿婚纱的她是不是韵味十足呢
林允儿的新剧黑话律师剧照已经曝光,该剧中穿着婚纱的她韵味十足,显得甜美可人,整体的造型给大家带来不一样的视觉感受,更是一种美的欣赏。
曾经出演的电视剧,有爱情雨总理和我,以及武神赵子龙这些电视剧的女主角都是林允儿,每一种穿搭都有不同的韵味,也受到观众们的好评。这边是林允儿的颜值比较高,肤白貌美,穿搭时尚能够给观众留下比较好的印象,网友会认为美女都是自然生长的。也期待这部电视剧的开播,会发现李钟硕和你女儿会有不一样的表现,给观众带来惊喜。
⑸ 谁知道中国最早的第一女律师是哪位
郑毓秀是中国最早的女博士。她的专业是法学,她还是中国最早的女律师。而这样一位女杰就出自宝安,也就是现在的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的乐群社区。
法制是公民社会的基础与保证,也是近代化的显着标志。近代岭南人物辈出,其中不乏中国法学界的先驱。留学生之父容闳取得美国耶鲁大学学士学位后,于1854年返国,曾在香港任见习律师。伍廷芳1874年自费留学英国,入伦敦学院攻读法学,获博士学位及大律师资格,成为中国近代第一个法学博士。
郑毓秀生活的时代较晚,相比于两位前辈,她只能是后学,但是在女性中,她又是先驱人物。1924年,郑毓秀获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女性第一位获此殊荣者。回国后,她突破重重阻隔,在上海开办“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此后,她又先后出任过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监察厅厅长、上海法政学院院长、教育部次长等职。1928年,郑毓秀被推举为“民法起草委员会”五委员之一,她将妇女婚姻自主权利第一次写进了法律条文之中。
郑毓秀是宝安的骄傲,也是深圳的骄傲。1996年,绮云书室成为深圳市文物保护单位,在很大程度上印证了郑毓秀的成就。郑毓秀的事迹不应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
叛逆让她成了“大脚女人”
郑毓秀1891年出生于新安县西乡镇屋下村,如今依然留存的绮云书室就是她童年生活和学习过的地方。她的父亲郑文治,在清廷户部任职,长年留居北京,母亲出身大家闺秀,但长期受父亲冷落,婚姻可谓不幸。母亲的遭遇和性格影响了郑毓秀,使她渐渐形成叛逆和正直的品质。她小时候喜欢听母亲讲故事,最喜欢听花木兰替父充军的故事。
郑毓秀7岁那年随祖母及全家迁徙到广州,他们住在广州西关一座宽敞豪华的宅院里。在当时,女孩子尤其是大家族的女孩子都得裹脚。祖母按规矩也让郑毓秀裹脚,但是第一天裹脚让她无法忍受,她当晚就将裹脚布解开,第二天脚又被佣人裹上了。第三天早上,郑毓秀扶着墙慢慢走进学堂,当私塾先生讲课时,她突然尖叫起来,躺在地上,乱蹬乱踢,大叫大喊。当祖母出现时,郑毓秀勇敢地对她说:“我绝不裹脚,嫁不出去也不裹!”
郑毓秀就这样成了“大脚女人”。多年之后,回想起幼时反抗“缠足”的情景,她都会开心地笑起来:“那个小姑娘真的是又勇敢又机智啊!否则,那一双‘三寸金莲’如何在平津铁路线上自由地穿梭行走?如何东渡扶桑西去法国呢?”
郑毓秀后来用英文写过一本自传,叫《我的革命生涯》(MyRevolu�tionaryYears)。反对缠脚,是她革命的开端。
1903年,12岁的郑毓秀与母亲从广州经香港到北京,进入崇实女校学习,接受中国语言、历史、地理、算术等科目的正规化教育。在父亲的书房,她读到了邹容的《革命军》,不禁热血沸腾。
13岁那年,郑毓秀由父亲和祖母做主,许配给广东某高官之子。这门婚姻在当时看来门当户对,但因父母婚姻的不幸,使幼小的郑毓秀对这门婚姻表示了本能的反感,她提笔给曾家公子写言,坦率地表明自己的意愿,希望解除婚约。在她的坚持下,退婚终于成功。之后,郑毓秀一家搬到天津,进入美国教会办的一所中西女校读书。
年少曾加入“敢死队”
郑毓秀在北京、天津的朋友,尤其是在北京大学读书的大哥为她拿回很多关于革命党的资料,她阅读后渐渐萌生革命念头。当她获悉革命党人在日本的消息后,说服父亲同意,前往日本留学。在廖仲恺的介绍下郑毓秀加入同盟会,这一年是1906年,郑毓秀只有15岁。不久,同盟会安排郑毓秀回国担当“情报员”。因为其父在北京做过清廷户部的官职,所有的邮件不需要检查就可以直接寄到郑家。
1908年,光绪与慈禧太后先后死去,远在河内坐镇指挥武装起义的孙中山敏锐觉察到“人心必大动,时局可为”。郑毓秀所在的“京津同盟会”在李石曾的领导下,也开始了革命行动。“京津同盟会”组织成立“敢死队”,目的是暗杀清廷要员。郑毓秀经李石曾同意加入“敢死队”,任务是由天津秘密运送炸药至北京。
1911年10月,武汉三镇光复,革命党人起义成功。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宣告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但当时南北对峙,京津同盟会决定除掉袁世凯,这一暗杀计划由郑毓秀负责。暗杀行动再次失败,郑毓秀在行动中受伤,她凭着机警逃离现场。
巴黎留学生活十分优裕
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中国几千年来的帝王统治结束了。面对现实,郑毓秀从最初的喜悦转而困惑、茫然:革命的结果只是赶跑了一个皇帝,换了一个总统,平民们依然过着贫穷的生活,社会并没有太大改变。她开始读书,开始思索人生的意义。李石曾鼓励郑毓秀出国留学,增长见识,将来为建国大业所用。
1913年底,郑毓秀回祖籍宝安屋下村祭祖后,乘船经新加坡,与吴稚晖等人前往法国。她于1914年初来到巴黎,入读巴黎一所女子中学学习法文。郑毓秀天资聪颖,又埋头苦读,法文进步很快。
郑毓秀在巴黎的留学生活过得十分优裕,1914年4月,郑毓秀入住巴黎市区的克瑞桑街6号。同住的除了从中国带来的管家董五与厨子韩、李两女佣,还有亲朋好友等,这里如同“留学生之家”。“郑公馆”不仅是留学生爱去的地方,王宠惠,张人杰、李石曾、胡汉民等昔日革命同志和傅斯年、陈寅恪等学界精英也是她的座上客。
同年她考进巴黎的索邦大学(巴黎大学的前身)攻读法政。在选择专业上,郑毓秀经过了一番思索。她认为所学的专业一定要为今后回国所用。她清楚地认识到,从君主政体到共和政体的转变过程中,中国将要缔造一个民主的政府,特别需要法律来保障,这样人民才可以充分享受民主、自由。郑毓秀废寝忘食地阅读有关专业书籍,成为该年级学生中的佼佼者。1917年,郑毓秀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索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1924年,郑毓秀在巴黎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巴黎大学一座哥特式建筑风格的教室里,主考官穿着红色长袍,坐在巨大的桌子前,郑毓秀站在他们面前宣读论文概要。那一刻紧张而激动,当主考官全票通过郑毓秀的博士论文后,她向老师们深深地弯下腰表示真诚谢意。然后,她冲出教室,向同伴高喊“通过了,通过了!”
1929年,郑毓秀的博士论文《中国比较宪法论》由上海世界书局出版,凌君其、翰之帮助译成中文。
民国第一位女律师
1926年郑毓秀从旧金山乘船返回中国。国内报纸纷纷刊登她的博士大幅照片与载誉归国的消息,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准备聘请她赴该校任教,但她的法国同学,同为法学博士的魏道明劝她在上海联手开办律师事务所。
1915年司法部曾公布《修正律师暂行章程》,其第二条规定:律师应为“中华民国之满二十岁以上之男子”。当时妇女可以从事社会上各种自由职业或慈善事业,惟对充当律师,仍加禁止。郑毓秀仔细研究了上海的司法制度,发现女性虽然不能在国际混合法庭和中国法庭充当律师,但作为一名取得法国律师牌照的中国人,她可以在法国租界的法庭出现。郑毓秀与魏道明一起,征得法国领事的同意,在法租界开办了“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郑毓秀因此成为中华民国第一位女律师。(直到1927年7月,民国政府新颁布的律师章程,关于律师资格,第二条规定:律师应为“中华民国之人民满二十岁以上者”。)
1926年在上海法租界,魏郑联合律师事务所正式开业,郑毓秀负责有关妇女诉讼代理,而另一些诉讼由魏道明代理。他们坚持着法律的公正,不将律师事务所当作纯粹赚钱营利的机构,秉承着最初的意愿,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公正。渐渐地,郑魏两大律师成为上海上流社会的热点人物。北伐军逼近上海时,二十多名国民党人被当局拘捕,郑毓秀设法将他们引渡到法租界,随后又找到法国驻中国领事将他们释放。1926年,大学教授杨杏佛在上海被捕,郑毓秀利用她的关系,向法租界当局疏通将其释放。
京剧大师梅兰芳与着名女伶老生孟小冬由相恋到反目,郑毓秀曾作为孟小冬的辩护律师出面调解,梅大师以4万元平息了这场由恋到“恨”的纠葛。
屡次打赢官司,“郑魏联合律师事务所”获得中外人士的接纳与尊重,中国法官对名声日隆的郑魏二博士也敬仰不已。以男女两博士的号召力,一时门庭若市,应接不暇。诉讼业务由专办律师以魏郑名义处理应付,即已绰绰有余。
为法制教育与立法而奋斗
1927年3月,北伐军抵达上海,郑毓秀与魏道明率先接应。此后,上海归属国民政府管辖,郑毓秀被推举出任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她曾经一度犹豫,因为一旦接受委任,就意味着要放弃律师职业。最后,在老友王宠惠的劝说下,她终于同意接受委任。王宠惠同时竭力推荐魏道明出任南京国民政府行政司法部部长。
1927年8月,郑毓秀与魏道明在杭州举行婚礼。年底,郑毓秀被任命为上海法政大学校长。该校原是孙中山先生为培植革命建设的法政人才所建。郑毓秀接任校长后,着手制订改进校务与扩展计划,除保持自由研究的优良学风外,并注重司法业务,以理论与实际结合。1928年,该校改名私立上海法政学院,当时学生已增为800多人,一时人才济济。
1928年11月,国民政府立法院成立,郑毓秀获任为第一届立法委员,为最初的51名委员中仅有的两名女性之一。她同时还任法制委员会与外交委员会委员。
她还被推为民法起草委员会五委员之一,与傅秉常、林彬、史尚宽、焦易堂共同拟订《民法》草案。郑毓秀浏览了大量的欧美有关法律,汲取世界法律的精华,将其与中国国情结合,草拟这部中国民法典。她本着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促使《民法》对旧社会组织以重大变革,规定未婚、已婚女子,与男子同享平等的继承权;承认夫妻彼此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并规定家庭中未婚成年女子有权签订或废止婚姻契约;已婚妇女有权保留自己的姓氏,不冠夫姓。意即男女在家庭中地位平等。这部《民法》草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郑毓秀为努力维护女权的结果。
郑毓秀小传
郑毓秀(1891年-1959年),广东新安县西乡镇屋下村(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乐群社区)人。1906年,在日本经廖仲恺介绍加入同盟会,次年回国参加京津同盟会“敢死队”。1924年,在巴黎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为中国女性获博士学位第一人。1926年在上海与魏道明合作开办律师事务所,为中国第一位女律师。后曾任上海地方审判厅厅长、国民政府立法委员、教育部次长等职,曾参与修订中国第一部民法。1959年12月16日病逝于美国洛杉矶,终年68岁。
郑毓秀与绮云书室
11月23日,在《穿越世纪苍茫——郑毓秀传》作者唐冬眉女士的陪同下,记者来到郑毓秀幼年读书的地方——绮云书室,绮云书室坐落在西乡第二小学校园内,古朴而宽阔的建筑与附近的高楼大厦形成鲜明的对比,透出一股强劲的文化底蕴。校园内还有一座郑毓秀雕像,唐冬眉介绍,是以郑毓秀当年在法国取得法学博士学位时的照片为参照塑成的。
说到绮云书室,就必须提及郑毓秀的祖父郑姚。郑氏家族是宝安一带的大姓,据考证,他们最早是在北宋时期由中原南迁的。在清朝末年,宝安郑姓中最着名的人物莫过于郑姚了。郑姚有一个绰号叫“界木姚”,他是“郑氏王国”的缔造者,是族人为之骄傲的一个“传奇”。郑姚早年家贫,十六七岁时,便替人家做工。后拜师学木工手艺,凭着吃苦耐劳和聪颖机灵,学得一手技术精湛的木工活。因其手艺好,宝安(当时叫新安)县城所在地南头的街坊,凡盖屋娶媳妇、嫁女儿必请郑姚去打造所需的家具。久而久之,郑姚便得了“界木姚”的美称。
渐渐有了一点积蓄后,郑姚投资做起粮食和木材生意,靠着聪明和运气迅速发迹,很快成了富甲一方的人物。
19世纪40年代初期,香港被英国统治,郑姚看准了香港变成商端口后,地产营造业将会有较大发展。于是,他前往香港,将多年积蓄全部投入经营地产业,兴建了许多高楼大厦,成为长袖善舞的大商人。用今天的人物相比,郑姚当年是属于李嘉诚、霍英东级别的大腕。
郑姚共娶妻七个,生有七子七女。老三郑文治,在清政府户部任官,长年留居北京,后弃官经商,在天津、北京的私宅达200多间。郑毓秀是郑文治最小的女儿。
绮云书室是郑姚于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建造的。绮云书室俗称“界木姚祠堂”,位于屋下村东面,紧邻着郑氏祠堂,其西面是西乡墟正街,北帝古庙及王大中丞祠。书室占地3600多平方米,是宝安历史上最大的私人书室建筑,建筑物包括大门、围墙、前殿、中殿、后殿、东船厅、西书楼、明楼、花园、金鱼厅及厨房、水井等。记者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走进高大宽敞的书室,端详其木雕、石雕、砖雕,发现工艺精湛,岁月的尘迹并没有完全掩埋其当年的风采。文物专家称,单从建筑艺术的角度而言,它都称得上是珍贵的文物。唐冬眉告诉记者,书室的木构件均用粗大的红木制作,质地上乘,选料考究,为岭南地区所罕见。其粗壮的木柱尤其醒目,历经百年依然坚固如初,据说连钉子都很难钉进去。
绮云书室是幼年的毓秀与哥哥姐姐及一大群堂姐妹兄弟学习玩耍的天堂。建造如此大的书室,足可见郑姚对教育文化的远见和重视程度。
绮云书室是郑姚投资诸多项目中的一个,他让家族及乡邻的孩子有了一个读书的乐园。他的孙女郑毓秀日后成为中国第一位女博士、女律师,也是政坛叱咤风云的女杰,为郑氏家族光宗耀祖,她早年的启蒙教育就是在“绮云书室”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