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跪求美女五花大绑跪地的图片,或者美女斩首电影(古装剧)
《吕布与貂蝉》第十三集、《水浒传》13集 《斩虎屠龙剑》第5集
‘贰’ 关于古代美女脚刑的资料
脚刑是指对脚趾、脚心、脚跟、脚弓施于的刑法。脚是人最敏感的部位之一,尤其对于女人。
从古代到现代,被用脚刑的人数不胜数从古至今的酷刑多种多样,施用于人体的各个部位,足刑就是其中最受青睐的一种。
人的双脚,尤其是女性的脚底板是颇为敏感的,对各种感觉(痛,痒,灼热等)反应程度较大,所以对脚用刑能最大程度的给受刑者更多的痛苦,而对其人身伤害程度减到最低。
脚是离心脏最远的器官,对其用刑一般不会有生命危险,可放心施刑;再者脚上的神经细胞分布非常密,能最大程度的感受到痛苦,所以脚刑是一种非常常用的刑罚。从古代到今天,被用脚刑折磨的人不在少数,且大多数为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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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刑效果:
1、可以对受刑者的双脚加用其它刑罚。
老虎凳本身的用刑过程很简单,就是在受刑者脚后跟下逐块垫砖头,所以当用刑目的受阻,或是出于其他某些目的,可以对受刑者的双脚用刑,以增加受刑者的痛苦并帮助用刑者达到目的。
2、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老虎凳本身的用刑效果。
虽然从理论上讲,受刑者的腿脚只需要大腿与凳子绑好就行了,膝盖以下都不需要再捆绑。
但是在给受刑者用老虎凳时,受刑者的双腿、双脚并拢得越紧,双膝关节受力就越集中,也就会更痛苦。如果把受刑者的两个大脚趾绑在一起,就会起到一定的作用。这样就必须光脚。
3、受刑者在用刑过程中挣扎是每一个用刑者都不希望看到的情况,在穿鞋袜的情况下,无法固定受刑者的双脚,而在老虎凳的用刑过程中,尤其是在对双脚加用其他刑罚的时候,受刑者的双脚很容易挣扎,从而影响用刑,特别是非常影响对双脚用刑。
‘叁’ 古代对于女性的脚都有什么酷刑
1、烙铁:烙脚板会让人感到剧痛,尤其是女性双脚更为敏感。
2、拶趾:夹脚趾,一般人都会尖叫。
3、钢丝刷刷脚心,这种酷刑经常和老虎凳结合使用。脚心也是人体敏感部位之一,足底神经受到强烈刷刺时,伴随剧痛还会产生一种难耐的刺心感觉。
红岩女英烈邓惠中受难时,被剥光上衣,赤足绑在老虎凳上,特务一边用钢丝刷刷她的脚心,一边用猪鬃戳她的乳头。她的女儿这时被特务带到刑房,未进门便听到母亲凄厉的惨叫声。
另有夹棍,烧烤,脚心钉钢针、钉脚趾、烫脚、挠脚心、刷脚心、割脚肉等酷刑,的确惨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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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代脚刑:
反关节的酷刑中最着名的莫过于老虎凳,这是中国古代特有的酷刑。膝关节在人体四肢各大关节中活动的范围最小,两端大腿小腿的长度有利于施刑者用杠杆原理,以较小的力度强迫受难者。
反关节使用老虎凳的关键点一是使受刑者处于坐姿(两臂反绑或绑成十字形),这样会加重腿部韧带的牵拉力度,而仰卧的姿势由于髋关节的放松,连带腿部韧带放松,会减弱痛苦程度;二是腿部捆绑在膝盖上的大腿部,而不是以下部位。
因为老虎凳的作用在于牵拉受刑者腿部的关节韧带和造成膝关节脱臼,不在于折断受难者的小腿。因为折断小腿腓骨需要很大力量,痛苦时间短(受刑者很快昏厥)不符合施刑者既要折磨受难者又自己省力的要求。令受刑者赤脚,往往是为在使用老虎凳同时对受刑者的脚心用刑。
二、脚刑简介:
脚刑是指对脚趾、脚心、脚跟、脚弓施于的刑法。脚是人最敏感的部位之一,尤其对于女人,从古代到现代,被用脚刑的人数不胜数从古至今的酷刑多种多样,施用于人体的各个部位,足刑就是其中最受青睐的一种。
人的双脚,尤其是女性的脚底板是颇为敏感的,对各种感觉(痛,痒,灼热等)反应程度较大,所以对脚用刑能最大程度的给受刑者更多的痛苦,而对其人身伤害程度减到最低。
脚是离心脏最远的器官,对其用刑一般不会有生命危险,可放心施刑;再者脚上的神经细胞分布非常密,能最大程度的感受到痛苦,所以脚刑是一种非常常用的刑罚。从古代到今天,被用脚刑折磨的人不在少数,且大多数为女性。
‘肆’ 百度图片里的 旗袍女受刑图是什么连续剧里的
好像是狱乐营拍的,但是他们好多作品都找不到,估计是要钱的
‘伍’ 古代刑具木驴怎么惩罚人,这样的刑具是用来惩罚什么样的犯人的
古代刑具木驴是专门惩罚犯了通奸罪的女子的一种刑具。
县衙是衙门文化以及古代刑法的研究中心。在对它们进行重点研究的时候,许多刑罚措施都有详尽记录,刑具也都有详细罗列和使用方法,特别是对女犯人的惩罚,非常详细。当时有单独的女牢,唐宋明清以来,有很多针对女犯人的严酷的刑罚,合称“五刑”——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宫刑。还有一种刑具叫做木驴,又叫霹雳车。是用来对那些通奸外男的女子施刑的刑具。
对于妇女不贞而犯罪的情况,历朝历代的惩罚都很严重,其中最令人咋舌的刑具莫过于一种名叫“木驴”的刑具了,这种刑具多用于对女性犯人实施“裸刑”,而且会被游街示众,对受刑者来说是精神和生理的双重打击,几乎没有生还者。
‘陆’ 我要那些被吊起来的女人电视剧图片(最好是穿的越少越好),但不要那些正在用刑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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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古代五大女性酷刑,每样均由太监发明,折磨女人痛不欲生
在中国历史上,太监是封建落后制度遗留下来的陋习,从而产生这总畸形的产物,男人通过自残身体的方式,最终获得登入高层人士的机会,成为皇帝身边的人,古代的太监处于男人和女人之间,他们的内心往往是十分阴险的。
当然,除了这些之外,太监发明的女性刑罚还有很多,实在是太过残忍,令小编不忍再写出来了。
‘捌’ 历史上对待女性使用过那些变态的酷邢
妇刑,法西斯创造,无论什么样的刑讯,第一步总是共同的──就是首先剥光受刑人的衣裤,让其裸露出全身肉体,在施舍凌辱等各种刑罚;吊手指,就是用细绳或铁丝将女犯双手的大拇指捆扎在一起,悬挂在刑架或房梁上,然后将吊绑女犯双手的绳子慢慢地向上拉,最终使身体的重量全部落在两个大拇指上;吊奶头,即用细绳拴住两个奶头,将女犯悬吊在空中,仅仅让两个脚尖着地;吊半边猪,将女犯一侧手脚的拇指(拇趾)捆在一起,然后悬吊起来,在另一侧手脚上悬挂重物;吊鸭子凫水,用绳子将女犯的双脚捆扎在一起,头朝下倒挂起来,然后将其身体不断浸入水中,当女犯被呛得即将昏迷时,再将其拉出水面。如此反复进行,受刑者极难忍受; 倒挂金钟,用绳子捆住女犯的一只脚吊起来,然后将另一只脚和双手从背后捆绑在一起,使其身体倒悬于空中;飞机挂炸弹,先将女犯的衣裤剥光,然后将其双手和双脚的拇指(拇趾)从身后捆扎在一起,面朝下悬吊起来(有的还用特制的铁钩勾住女犯的鼻孔悬挂于梁上,迫使其仰起头来)。行刑者一边审问,一边推动受刑人身体,使其在空中摇荡,这叫做“坐飞机”;如果此时女犯仍不招供,接下来便实施第二步:将两只竹编的小筐分别吊挂在女犯的两个乳头上,然后不断向筐内加入砖头、石块等重物,这称为“挂炸弹”。
上诉刑罚特别针对女性,其他的刑罚也被广泛应用于女性,是对女性身心健康的巨大摧残
‘玖’ 古代女子受刑的六中酷刑
1、骑木驴
一种针对女性犯人的酷刑。所谓木驴,其实就是一头用木头做成的驴,木驴背上,竖着一根大拇指粗的尖木桩。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下去时,那根尖木桩就直直地刺进了她的下身。而且,随着木驴的走动,那根尖木桩也一伸一缩,直弄得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痛得撕心裂肺,很多受此刑的女犯往往会惨死在木驴上。在古代,这种刑罚常常用于惩处所谓的偷情淫妇。
2、破身
一种针对处女的酷刑。古代一些贪官酷吏为了自己的目的,强行破坏女犯的处女之身。要么指使凶猛男犯或下属强奸、轮*女犯,要么指使几个粗壮女人捉住女犯,剥掉衣裤,用一小木棍插进女犯阴部,鼓捣几下,使女犯处女膜破裂。传说《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小白菜就惨遭此刑。
3、幽闭
一种针对女犯的宫刑。目前有两种解释,一是将女人终生监禁在深宫之中,俗称“打入冷宫”;一是用特制的锤子捶击女犯的胸腹,直至女犯子宫脱垂,掉出外阴,使其终生受罪,无法结婚和生育。
4、霹雳车
一种据说是专门对待女犯的酷刑。它可以连续发射利器,针对女犯的胸腹或生殖部位,以“巧”而缓地置她们于死地。此刑传说由隋唐之间的周宣帝发明。
5、除晦烙印
一种针对“进门寡”女性的酷刑。所谓进门寡,就是一些闭塞地区称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认为她是“八败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指使几个粗壮女人强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阴毛,以消除晦气,叫做除晦;接着,又使人用特制烙铁,烧红后按在她的阴阜上,留下印记,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这叫烙印。
6、封阴
一种针对“偷情女”的私刑。强行将受罚女赤裸绑缚在一块门板上,然后用生猪血泡一团金丝线,穿在针上,使人将此女的大阴唇一针一针地缝合起来,使其终身不能嫁人。
7、接铜阳
一种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将赤裸受刑女绑缚梁柱上,使其两腿叉开,下面放一熊熊火炉,火炉上放一可以活动的铜制阳具。打手一踩踏板,铜阳具便飙升起来,向女人阴部恨恨地戳上去。如此一踩一放,铜阳具一伸一缩,女人受其烫伤,痛苦无比
‘拾’ 古代美女受刑
古代美女受刑 中国古代有一种使用非常广泛的刑罚:杖刑,即通常所说的“打屁股”。明清两代依然保持着杖刑,而且更为变态。变态在哪里呢?如果遇到受刑者是涉嫌犯了通奸等罪行的女囚,则必须“去衣受杖”。也就是说,要脱去衣物裸体受刑。
在古代“穿衣 文化 ”的世界观形成后,中国人便开始以裸体为耻了。裸刑处决不仅夺去女人生命,而且也在贬低她的身份,侮辱她的人格。中国妇女的地位一向低微,犯下死罪的女人更为世人所不齿,因此将她们裸身处决不但不会认为有伤风化,反而往往为官方和民间所接受。
它不但给予女囚巨大的人身痛苦,还给女囚制造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在贞操观念十分浓厚的明朝和清朝,遇到这样的情况,女囚难以承受人格侮辱,有的当场碰死,有的回了家后就自杀而亡,造成了一幕幕人间悲剧。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则更是家常便饭。
中国的古代法律规定,妇女犯了奸罪,往往被判处脱裤子,当中裸体受杖的刑罚。有了这条规定,亲戚邻里之间若有因小隙而成仇怨者,有人就会就捕风捉影,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逮捕被告妇女裸体受杖。到打板子那天,原告约集亲友,一齐来到公堂“看打”;有时还未升堂,收受了贿赂的衙役先把被告妇女脱掉裤子示众“晾臀”;有时行刑完毕,仍不让妇女穿裤,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卖肉”。当时还有一种惯例,就是被告妇女必须光着脚过堂。未过堂之前,仇家就趁机怂恿无赖子弟把这妇女的鞋子脱掉,裤子褪下,有的人顺手把鞋子拾去,满街人随意传看。
古代是中国小脚崇拜时期,女人的脚和鞋子是其最为私密器官和物件,光脚出庭,脱鞋传看,是对女性最严重的羞辱。很少有女人在经过这样光天化日的羞辱之后,还能苟活在人世,据说不少妇女不堪这样的凌辱,当场碰壁而死。妇女还不得不继续忍受来自周围的冷眼和嘲笑,这对她们的伤害甚至比凌迟所造成的痛楚还要深。
历史上着名的农民起义女领袖被俘后,几乎无一幸免。隋朝末年,巾帼女杰 陈硕贞于唐高宗永徽四年,即公元653年十月率众起义,自封为“文佳皇帝”。陈硕真是当地百姓的崇拜对象,崔义玄在处死她之时将其当众凌辱后才行肢解刑,无非是想摧毁她的形象。刑肢解时当然首先要剥光衣物,然而再割去她的双乳,这对于陈硕真来说当然是极大的侮辱。清嘉庆二年正月,即公元1797年,南笼布依族起事反清的领袖王仙姑以宗教形式组织布依族人民起义。王仙姑不幸被捕,遭到凌迟处死时年仅二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