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女方单方起诉离婚要怎么起诉
女方单方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优先进行调节,调节无效,会准予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具体规定如下:
3、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1)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扩展阅读
离婚一审、二审要经历的过程:
一、原告起诉阶段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当然被告可以不答辩,被告需要延长答辩期的向法院申请。
被告和原告的权利可以看法院送达的告知书。
三、开庭审理阶段
主要是开庭审理,离婚诉讼原告应当到场,如果开庭被告不到的,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时候,双方对提交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辩论和阐述。一般离婚诉讼的庭审分为如下过程: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调解→双方总结
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B. 离婚要怎么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由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携带离婚诉讼书和相关证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后,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双方确实已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C. 我该怎么起诉离婚
一、选择受理法院
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做起诉前的准备
选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诉离婚前的准备。主要是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起诉离婚需要证明感情破裂,感情破裂需要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比如家暴,比如婚外情等,都需要相关的证据。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财产证明(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等等)。
三、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
材料通过审核后,法院会开出诉讼费交费票据,指导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本院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交费,交完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给承办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费期限为7日,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撤诉。
四、开庭前的程序
立完案后,案件会被分配给相关领域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会在某一时间通知双方开庭时间,或者调解时间,先通知被告后通知原告。
五、开庭
原告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按时到庭参加庭审。对于离婚诉讼,原则上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对于开庭的程序,不作过多介绍。
六、开完庭后的工作
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在这段时间内,双方仍然可以自由协商、调解。自愿和好不离婚的,可以撤诉;对离婚涉及的各个方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
七、判决书
拿到判决书后上诉期限为15日,对判决内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具体方式为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如判决不准予离婚的,且没有上诉的,原告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
需要注意的是,拿到生效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不需要再领取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效力与离婚证相同,都是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证明。
D. 我该怎么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离婚诉讼的手续(过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 我要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一方要起诉离婚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对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开庭审理,对于是否离婚、抚养权问题和财产分割等进行判决。当庭宣判的,一般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如果不能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则不利于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F. 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
双方协商不成,一方起诉离婚,要向法院提交:
1.起诉状:写清楚诉讼请求:判令准予原被告离婚;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共同财产(房产、车辆、存款)依法分割;事实与理由:结婚登记时间、生育子女情况、发生矛盾情况;
2.原告身份证、户口本;
3.结婚证:丢失或被对方藏匿的,可以向民政局查询婚姻档案,开证明盖章;
4.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共同财产的证据:房产、车辆、存款;
6.抚养子女的证据: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法院调解或判决,送达调解书或判决书,不发给离婚证,主审法官开生效证明或离婚证明书,加盖法院印章;法院第一次一般判决不准予离婚,主要是原告提交的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充分。
G. 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
首先,你要确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一般是由被告的住所地,如果被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地点,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也有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的情况,原告住所在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管辖的有:
1、原告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
2、对下落不明或是宣告失踪的人;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
4、对被监禁的人。
其次,你需要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有:
1.起诉书;
2.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被告的身份证(户中本)复件、被告的居住证明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最后,你将所需的起诉材料准备发,在人民法院的工作日时间,就可以去人民法院立案了。立案成功后等待法院开庭,离婚案件必须双方到庭参加庭审,法院会依法判决双方是否离婚。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H. 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
一、确定是否可以起诉
夫妻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无任何限制。
但下列情形除外: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前次诉讼中的“原告”不得在六个月内又起诉;
如果没有上面的那些情况,那么夫妻双方任何一个人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管辖:确定受理的法院
离婚诉讼同一般的民事诉讼管辖原则基本一致,都是原告就被告。但离婚诉讼也有其特殊的管辖原则,具体如下:
1.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原告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经常居住地,即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2.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被告住所地,即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夫妻双方均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1年,但被告又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被告方离开户籍地超过1年,可向原告户籍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5.被告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采取强制措施、监禁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为户籍所在地)。
三、提起诉讼需要的材料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相关的材料,具体包括:
(1)起诉状3份;
(2)结婚证复印件3份
(3)如果双方有孩子还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3份
(4)原告及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如果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证明原价和复印件各一份。
在确定管辖之后,拿着上面的相关材料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去人民法院申请立案了
I. 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
如果一方单方面想离婚,而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在上述情况下,就需要诉讼离婚了。
诉讼离婚时,原告需要带着份证、起诉书、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以及相应的证据到被告户籍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同时法院会一并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问题,因此在诉讼中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家暴的证据包括报警记录、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包括分居协议、租房协议
2、抚养权、抚养费的证据:抚养权的主要是一方抚养孩子具有优势的证据包括经济优势、长期抚养孩子的证据等,抚养费的证据则包括双方的收入证明
3、财产的证据:房屋的产权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的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