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是当事人持双方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办理。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B.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办理的条件和程序都在这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 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注意事项: (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 (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 (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不予发证。 (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 参考资料:http://www.bbyin.com/q/postView.asp?QZId=62&Tid=30492
C. 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
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见表样)
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
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
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1、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2、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4、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5、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6、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7、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
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一、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
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二、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如系外地调入上海换证者,还
需带原来的独生子女证。
三、领取独生子女证后,持街道所发通知书来校计生办登记证号,最后转劳资料。
D. 办独生子女证耍要什么证件照片几寸
以兰州为例,照片要二寸。
一、正常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十六周岁以内)的:
1、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户籍(或一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婚姻未有变动史的,由独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
2、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合影照片一张。
二、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1、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户籍在兰州市的,未领或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的,由户籍一方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
3、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补办方两寸照片一张,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出具的婚育证明(户籍在现居住地的、 且能查实婚育情况的,不出具婚育证明材料),另一方死亡证明;
4、同时,作出书面承诺,如以后再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办证机构负责注销并收回,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4)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图片扩展阅读:
办证要求:
1、新办和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均要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能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证号的,填写原证号;不能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证号的,按新办证编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均须在贴照片下方空白处注明补办并加盖公章。
3、户籍在本县(区)内的无业居民以查询系统为主,能查到的,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计生部门不出具婚育证明;不能查到的,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计生部门的婚育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兰州办理“独生子女证” 有了明确条件和程序
E. 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需要哪些材料
办事对象须知
凡女方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给本人抚养,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办事程序
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请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1、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
3、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4、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F. 我要办独生子女证,怎么办具体流程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分为3种情况:
1.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2.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3. 其他情况的领证程序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6)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图片扩展阅读:
独生子女证制度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对承诺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书面认可文件(类似于《结婚证》),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向国家承诺不再生育子女。
国家发给你一个证书,证明你向国家作出过承诺,国家出台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作为一个享受该政策的一个重要凭据。
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就此《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更名《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因为这样叫更科学。既包括了独生子女,又包括了他们的父母。
G. 独生子女证相片尺寸多少,什么底色
以兰州为例,照片要二寸。
一、正常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十六周岁以内)的:
1、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户籍(或一方户籍)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且婚姻未有变动史的,由独生子女父母任一方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
2、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两寸合影照片一张。
二、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1、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户籍在兰州市的;
2、未领或曾经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已丢失的,由户籍一方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
3、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补办方两寸照片一张,出具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村)、街道(乡镇)出具的婚育证明(户籍在现居住地的、 且能查实婚育情况的,不出具婚育证明材料),另一方死亡证明;
4、同时,作出书面承诺,如以后再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办证机构负责注销并收回,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
办证要求:
1、新办和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均要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
2、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能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证号的,填写原证号;不能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证号的,按新办证编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均须在贴照片下方空白处注明补办并加盖公章。
3、户籍在本县(区)内的无业居民以查询系统为主,能查到的,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计生部门不出具婚育证明;不能查到的,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计生部门的婚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