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图片侵权法从哪年实施
2019年10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关于印发《涉图片类着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对涉图片类着作权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通知中规定了图片着作权归属以及怎样属于合理使用的边界问题。
以下是该通知内容: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关于涉图片类
着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1、如何确定原告关于涉案图片着作权权属的证明标准?能否根据图片库经营者对涉案作品标注的水印或权属声明认定其着作权人身份?
答:原告应举证证明其着作权权属,不能仅因涉作品数量多,手续繁琐对方当事人对其权属无异议而不作任何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着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1号)第七条规定,结合图片库行业性质,行业现状、相关经营者证能力等情况,并基于引导此类经营主体规范开展业务、合理维权的裁判指引目的,实践中一般不能仅凭当人自行标注的可修改的水印和版权声明来认定权属。图片库经管者着应提供涉及着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着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初步证据以证明其权利归属。被告提出抗辩予以反驳的,根据双方举证情况和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作进一步审查和综合判断。
说明:关于权属证明,着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出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此系基于传统作品发行传播领域的通常情况而作出的依署名初步推定作者身份的规定。但在互联网领域,图片库经管者作为相关网站管理者,对其网站上的作品可自行并修改水印和版权声明,该种标注和声明随意性大、可信低,不能简单视同为“署名“,故不能仅凭此类标注推定其着作权人身份。应注意的是,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要求,原告应对涉案作品权属提供相应证据,但对此类证据不宜一概而论,应根据个案情况,结合当事人权利获取情况、举证能力、对方当事人的反驳证据以及行业惯例、案件实际情观导因综合确定。考虑到着作权产生。流转、许可、使用等环节较多,交易链条较长,对普通着作权人的权属举证要求一般不宜过于苛刻,以免不合理地增加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但对于以经营图片为业的着作权人,基于该类公司往往系通过委托、购买、许可等正常交易方式获得相应着作权利,其有能力提交相应合同、交易凭证、作者转让声明等证据;作为着作权继受者和经营者,其有审核和证明相关图片权利来源的义务;故从此类公司行业性质、举证能力和更好引导规范其开展相关业务等方面考虑,此类图片库经营者更应规范审核并留存相关权利来源的证据,故对此类公司的着作权权属举证一般宜作更高要求。
2、涉案数码图片容易被篡改,如何判新是否原件?
答:判断涉案数码图片是否原件,最终目的是确定涉案作品是否属于原创,继而让明其权属。因此,对于涉案数码图片的真实性判断,除了可从技术层面进行审查之外,还可以关注当事人用以证明创作过程的其他证据。当事人提交的相关委托创作合同、拍摄现场记录,连续拍摄的同组其他画面、图片发表情况等,均可作为认定涉案数码图片系其拍的考量因素。
3、若当事人仅仅获得着作权人收于或转让的诉讼权利,而未获得着作权人授予或转让的相关实体权利,该当事人是否可以提起维权诉讼?
答:仅获得着作权人授予或转让的诉讼权利而未获得实体权利的当事人,不属于适格的原告,对其起诉不予支持。
4、如何确定摄影图片是否具有独创性?对公共建筑、自然景象的拍摄是否可以构成摄影作品?
答:不宜对摄影作品的创作高度作过高要求。若相关摄影图片由摄影者独立完成,且摄影者对拍摄选定对象的构图,取景或拍摄方式等做出个性化选择并形成一定独特视觉效果,即使其拍摄对象是公共建筑、自然景象,也可以作为摄影作品受到着作权法的保护。
5、若原告主张保护的涉案图片涉及的都是传统要素,能否以该图片主要使用了公有领域的表达为由认定其不构成美术作品,或在侵权判断上从严把握?
答:对于涉传统要素的美术图画,若其纯粹对现有图画或现有作品的复制,则不满足独创性要求,不属于智力创作,不构成美术作品;但若其在传统要素基础上进行了个性化的设计、选择、安排、取舍,形成有审美意义的一定差异性表达,满足独创性要件的,应作为美术作品予以保护。
在界定此类美术作品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实现司法保护力度与创作高度的协调统一,在侵权比对上,应重点审查被诉图案与涉案作品的创作高度、被诉图案与作品相金丝的程度,从而作出相应侵权判断。
6、若原告委托进行电子证据固定的电子数据存在证机构并未去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而仅有获得有资质企业的授权和服务支持,对该类主体取证形成的电子证据是否可以采信?
答:证据的作用在于查明相关案件事实,电子数据存证取证只是固定证据的一种手段,不能仅因进行电子数据取证存证的机构未取得相关许可证,就对该证据不予采信。在判断此类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及其证据洗哦里时,应根据电子数据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进行综合判断,一般可考察进行取证存证的行为主体的资质资信情况、取证存证过程、电子数据本身记载的内容所采用的技术手段等相关因素,结合案件其他证据或者日常生活常理作出正确判断。
7、在涉图片类侵权纠纷案件中,被告往往以涉案图片的用途系辅助文章以说明某个问题为由,作“适当引用“合理使用抗辩。如何审查该抗辩是否成立?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调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判断被诉侵权行为是否属于适当引用的合理使用,一般考虑如下因素:(1)被引用的作品是否已经发表;(2)引用目的是否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3)被引用的内容在被诉侵权作品中所占的比例是否适当;(4)引用行为是否影响被引用作品的正常使用或者损害其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图片用途仅系前述要素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判断个案情况是否符合“适当引用”合理使用抗辩,可根据前述要素予以全面审查。
8、涉图片类着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如何适合法定赔偿,应考量哪些因素?
答:根据相关着作权法律规定,结合涉图片类着作权纠纷案件审判实践,在适用法定赔偿确定相关判赔数额时,一般考虑如下因素:(1)作品的类型和独创性程度;(2)作品知名读和正常市场价值;(3)权利人为创作或取得相关权利而付出的合理成本;(4)被诉侵权行为 性质、情节等;(5)被告的主观过错;(6)其他因素。
来源: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
‘贰’ 抖音肖像权权属证明材料怎么弄
法律分析:肖像权权属证明材料包括:
(一) 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 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再现其肖像的证据。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将其肖像进行展出、传播、复制、用作商标或进行广告宣传,在纸张、书籍、报刊、网络等载体中使用其肖像的证据。
3、侮辱、毁损、丑化他人肖像的行为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叁’ 怎样才算有版权,需要申请什么的么别人怎样使用你的图片算是侵权
判定一件作品是否拥有版权,需要确定其是否具有独创性,即自己独立创作、源于本人,并达到一定的智力创造水准,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可以作为版权保护。比如用相机随意抢拍的图片、一段足球比赛的纯录像,根本没有任何创造水准,是不受着作权法保护的。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一张简单的图片达不到申请专利的条件。如果你的图片达到着作权法保护的范围,那么,别人除了合理使用情况外,其他的情况都属于侵权,无论其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仅仅是刑事处罚的构成要件。
着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着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3)如何证明图片权属扩展阅读:
在着作权许可合同中,有三种基本类型: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
所谓“普通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作品以及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所谓“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作品的权利,但是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所谓“独占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作品,同时在许可期内自己也无权行使相关权利,更不得另行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作品的许可方式。
‘肆’ 房屋权属证明如何办理
一、办理房屋产权证明要带上相应的证件,需要的证件有:
1、有效身份证。
2、已经公证过的房地产交易合同正本(这里指的是没有按揭的业主)
3、交易购楼发票以及付清楼款证明(没有按揭的业主)
4、已经公证过的按揭合同(按揭买房的业主)
5、契税款以及办证费(契税收取标准为房款总额的1%,办证费为总房款的0.15%加5元)
(4)如何证明图片权属扩展阅读:
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
有产权证可以对房屋拥有一定的处分权,没有产权证的有些权利得不到保障。如果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买房人即使交了房款,办了入住手续,但从法律意义讲,房子还是不属于买房者所有。
产权年限:
土地使用权
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
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参考资料:网络-房屋产权
‘伍’ 个人版权登记如何去写权属证明
个人版权登记需要权属证明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并且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可以通过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体现。
【法律依据】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四条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着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着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着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第九条
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陆’ 照片怎么申请版权
一、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向国家版权局提交自己想要申请版权登记的作品。二、进入版权登记程序:由作者本人或代理人将相关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家版权局,并且填写版权登记申请表与版权登记保证书,如果通过审核后没有异议的,版权局将会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并且颁发作品登记证书。三、提交申请版权登记的材料:(1)版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和工作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办理作品自愿进行版权登记的手续申请书。(3)版权登记作品说明:主要是简述作品的内容与创作的过程。(说明书必须有作者的亲笔签名)(4)版权登记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5)版权登记的权利保证书。四、缴纳版权登记的费用:如果审核通过后,版权局会下发缴费通知单,然后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需要按照通知的要求缴纳相应的版权登记费用。五、正式受理版权登记申请:所交的版权登记申请符合登记要求并且缴纳过相应的申请费用后,版权局会正式受理。六、版权登记审查:在正式受理后,版权局将会进行一系列的标准审查,查看申请是否有问题或者是否是作者本人申请的。七、下发版权登记证:待审查通过后,大概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版权局会下发《版权登记证》。
‘柒’ 登记版权权利归属怎么证明
登记版权了之后,登记版权权利归属怎么证明?说明该作品的版权才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在目前越来越多的人会开始重视版权登记的相关事宜。在给作品进行了登记版权之后,之后的权利归属如何证明也是很多人会头疼的问题之一。登记版权权利归属怎么证明一、登记版权权利归属怎么证明着作权权属证明指一切能够证明着作权归属的证明材料。但实务上着作权权属证明主要是指着作权登记证书等国家机关的登记材料。模板如下:权利归属证明()作品为本人(身份证信息)独立创作并于()年()月()日完成,本人对该作品享有完全的着作权。特此证明着作权人:(签名)年月日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着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着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着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着作权、与着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这就带动减轻了作者的举证责任,而把相反的责任推向了被告。
‘捌’ 浅谈关于如何申请图片版权保护
如何申请图片版权保护呢?现代人越来越注重版权意识。自己或者公司的东西就要有应有的版权,才不会轻易被他人盗用和滥用,才能维护自己的成果。但是对于图片版权应该怎么保护呢?接下来结合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申请图片版权保护吧。如何申请图片版权保护版权不需要申请,是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受到着作权法保护。但是,为维护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着作权归属造成的着作权纠纷,并为解决着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针对如何申请图片版权保护国家建立了作品着作权自愿登记制度,着作权人可以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各省(市、自治区)版权行政部门登记作品版权。我国关于如何申请图片版权保护采取的是自动取得原则,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愿产生,作品注册登记不是着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依法取得的着作权不受影响。所以无版权标识的作品仍然受版权保护。如何申请图片版权保护?1、图片属于着作权法里的美术作品,适用着作权法保护。你自己设计的图片可以到你身份证所在地辖区省版权局进行作品版权登记。一旦发现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你的作品:(1)若作品被复制,可以向省版权局行政投诉,请求行政保护;(2)若作品被抄袭,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利。2、未经许可,从网站下载他人享有版权的图片,进行商业性使用,将要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要承担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怎样证明享有作品的着作权,在作品上署名是最直接的办法,此外通过着作权登记取得《作品着作权证书》或者提交了所主张着作权的作品的底稿、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查证属实的,即推定其为着作权人。